重庆广电第 1 眼消息称,市民谭女士近期一直处于坐立不安的状态。一次帮忙进行代购的经历,使得她极有可能成为法院的失信人员。就在 9 月 9 日这一天,她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
谭女士为巴南人,她经由一位好朋友结识了一位车行的老板。这位车行老板称,谭女士能够帮忙代购物品,以此赚取一些零花钱。
谭女士进行解释,所谓代购的情况是,实际的出资者并非她自己,对方是借助她良好的征信去贷款买车,所购买的车辆暂时登记在她的名下。在去年 7 月,经由这个车行老板的引荐,谭女士与一个名叫李某的买车人签订了代购协议。
不知道谭女士是否太过天真,别人仅用两千块钱就将她的征信买走了。随后,在今年三月的时候,这个李某开始出现不按时归还购车贷款的情况。
今天上午,谭女士接到了来自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告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的内容表明,谭女士逾期未归还贷款和利息,从而成为了被告。谭女士随即打电话联系了李某。
电话结束后,谭女士来到了车行。她希望车行老板能协调解决此事。然而老板不在,于是 630 - 第 1 眼记者通过电话与相关人员取得了联系。
奇怪的是,630 - 第 1 眼记者与车行老板结束通话后仅几分钟,车行老板的电话和李某的电话就同时处于占线状态。接着,李某再也不接听谭女士的电话了。谭女士认为,车行老板和李某的关系不寻常。
630 - 第 1 眼记者进行采访的时候,又有一个帮李某买车的代购人找了过来。
事到如今,谭女士成为了被告。她该如何是好呢?630 - 第 1 眼记者咨询了田小江律师。田律师表示,由于贷款合同是与谭女士签订的,所以她必须去应诉。并且,她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成为了她最后的救命稻草。
田律师觉得,谭女士如此草率地成为他人的代购人,存在着风险大且代价高的情况。倘若征信因之受到影响,那么在五年之内都会被记录在案。而 2000 元的收入与这样的代价相比,是完全不成比例的。
希望谭女士的遭遇能给大家一个提醒。涉及自己征信和诚信的交易,绝对不能放松警惕,不能草率地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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