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遏制医保药回流洗白,完善监管是重中之重!
参保人员在网上也可购药并享受医保报销。
然而,这些政策在带来实惠和便捷的同时,也促使一些不法分子起了歪念。不少药贩子凭借“高价回收”这一手段,诱导参保人参与药品买卖。这种将参保人享受医保报销后所购药品进行变相回收并再次销售的行为,就是医保“回流药”。
国家医保局提醒,不要为了贪图那一点小利,而去成为药贩子的帮凶,不然就会给自己以及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图源:国家医保局
影响用药安全
现在,有些患者觉得医保政策不错,特殊病的报销比例较高,自己只需自费 10 元就能开出总价 100 多元的药。即便以 50 元的价格卖出,也能赚到钱。有些患者病情较轻,但却向医生描述病情严重,要求按照上限用药量开药,然后吃 1 份卖 3 份。还有一些人,当药开多了或者快到期了,恰好有人出高价收购,他们就干脆把药卖了,赚点小钱。
事实上,“回流药”的危害不小。国家医保局发现,有的药贩子会往药盒里装入假药并卖给药店,以此以假乱真;由于药品有效期并非直接印在药片上,所以有药贩子会将临期或过期的药品从原包装中拆出,然后装入新药盒,进行张冠李戴的行为;此外,还有药贩子在拆解重组“回流药”的过程中,经常会混淆剂量规格以及药品种类等。
如果患者不小心服用了这些假药、过期药和“错药”,那么情况较轻的会耽误病情,情况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国家医保局的一位负责人称,“回流药”的存在导致药品包装量逐渐变小,医生不敢开出大量的药,正常的购销市场秩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最为严重的是,在药贩子的“操作”下,参保人的用药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2024 年国家飞行检查重点查处定点零售药店。其中,“重点查处参与倒卖医保药品”这一内容成为业内重点关注的方面之一。
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日前发布了一篇文章《朋友,请别再把药卖给药贩子了!》,同时“两高”发布了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全社会全链条都高度聚焦医保药品倒卖现象的监管问题。
参与销售“回流药”是欺诈骗保行为
值得关注的是,通过超量配药以及重复配药获取药品,然后将这些药品转卖给药贩子,或者直接销售、间接辅助销售“回流药”,这属于欺诈骗保行为,会使得本该用于救命的医保基金被不法分子侵吞。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个人出于骗取医保基金的目的,借助享受医保待遇的契机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的现金、实物或者获取其他非法利益,致使基金遭受损失,那么会被暂停其医疗费用的联网结算,期限为 3 个月至 12 个月,同时会被处以骗取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倘若涉案金额比较大,情节较为严重,就会构成诈骗罪。
针对药贩子,国家有关部门重拳出击。2024 年 2 月,“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此意见明确,若明知是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进行非法收购、销售,就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来定罪处罚;若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然后再进行非法收购、销售,就以诈骗罪来定罪处罚。
“两高一部”在不久前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曝光了一个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典型案例。此案中,药贩子马某雨多次利用赵某某等 11 人的医保凭证,在北京的多家医院进行虚假就医和购买药品的行为,还将部分药品出售以获取利益,马某雨共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44 万余元多。马某雨最终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8 年 3 个月。同时,他还被处以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图源:国家医保局
案例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个典型案例,属于全链条打击“回流药”骗保犯罪的范畴。医保“回流药”的情况是,行为人会利用他人的医疗保障凭证,或者参保人利用医保报销,从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之后,这些人会在个人实际支付购药费的基础上加价销售给药品回收人,药品回收人再将药品销售给医药机构、诊所等,而这些医药机构又会将药品销售给患者。“回流药”骗保犯罪呈现出职业化的态势。形成了这样一个闭环,即先“收卡”,接着“医保开药”,然后“收药”,再将药“销售给医药机构”,最后卖给“购药患者”。在这个闭环的各个环节中,涉及的行为人、参保人、收药人以及医药机构,都属于“共益者”。他们共同的行为导致了医保基金遭受损失,损害了全体参保人的利益。并且,药品的质量也难以得到保证。依法严惩“回流药”骗保犯罪,能够维护健康良好的医疗保障制度。能够维护全体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能够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大数据能够赋予力量,从而进行深挖彻查,将“回流药”的骗保链条斩断。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以异常的资金交易以及通话记录等作为指向,对相关数据展开分析。通过数据画像来进行排查并抓获收药人;以收药人的电子交易记录作为数据线头,沿着这条线进行深挖,从而牵引出了一个包含 68 人的收药卖药链条。为查明药品的最终去向,将线头数据中的物流付费信息与物流数据结合起来,从而挖掘出在外省盘踞的收药团伙,以此彻底斩断黑灰色的产业链。
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将欺诈骗保行刑衔接线索的反向移送通道打通,推动医疗保障制度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检察机关向北京市医保局移送了 30 件 33 人的线索,北京市医保局依据这些线索作出了近 140 万元的行政罚款处罚。北京市的检法机关分别向医疗保障部门以及 31 家涉案医院发送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以促使有关部门能够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这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回流药”骗保犯罪的手段。同时,也向社会公众宣传“回流药”骗保犯罪的危害性。这样做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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