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资讯/正文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指南:四年一次学习要求及2017年初始注册须知

 2025年03月21日  阅读 23

摘要:祝您造价取得好成绩摘要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属于一个重要内容。小编将相关内容进行了整理,各位请仔细进行阅读。问:造价工程师是四年才一次继续教育学习么?回答:是的问:2017年初始注册的造价师,需要继续教育学习不?这个要看您获得证书的时间。如果是在获得...

祝您造价取得好成绩

摘要

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属于一个重要内容。小编将相关内容进行了整理,各位请仔细进行阅读。

问:造价工程师是四年才一次继续教育学习么?

回答:是的

问:2017年初始注册的造价师,需要继续教育学习不?

这个要看您获得证书的时间。如果是在获得证书的一年内,那么是可以直接注册的。倘若逾期未进行注册,您就需要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以下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具体内容: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为了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加强统一管理,以此来提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0 号),制定了本办法。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是持续执业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且应贯穿其整个执业过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义务接受并完成继续教育,所在单位有责任督促其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任何单位及个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或剥夺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同时,该协会还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门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管理机构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管理机构应在中价协的组织下负责开展本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其六,工程造价管理的新技术。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需接受 60 学时的必修课继续教育和 60 学时的选修课继续教育。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要按照每两年完成 30 学时必修课以及 30 学时选修课的要求,组织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学习。

继续教育必修课主要是以中价协确定的学习内容以及编制的培训教材为依据。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能够适当地对学习内容进行补充。选修课的学习内容以及培训教材是由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自行去确定的,并且要提前将其报送至中价协进行备案。

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有:

参加中价协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也参加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参加中价协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也参加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

参加中价协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和研讨会;参加各省级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和研讨会;参加各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和研讨会。

(三) 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七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按下列标准认定学时:

参加中价协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照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来计算学时;参加各省级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照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来计算学时;参加各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照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来计算学时。

参加中价协或者各省级以及部门管理机构所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还有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每半天能够被认定为 4 个学时。

(三) 其他中价协认定的学时。

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当年,需要参加所在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初始注册教育培训。这种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包含:《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以及执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资格证书)后,时间超过一年且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4 年),若要申请初始注册,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需要提供从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到申请初始注册年度为止,每满 1 个年度不少于 30 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如果注册有效期超过了一个,就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暂停执业期间需要主动参与继续教育学习,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会被保留。如果注册造价工程师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在申请恢复执业时,就应当补习从暂停执业之日起直到申请恢复执业的年度为止的继续教育学习课程。如果超过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4 年)才申请恢复执业,就应该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补习。

超过一个注册有效期或者一个延续注册有效期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造价工程师,在申请初始注册或恢复执业申请时,需要参加中价协组织的继续教育补习学习班。考核合格后,中价协会出具相关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如果未完成补习学习,就应当在注册造价工程师个人信用档案中进行记录。

办理跨省级或部门变更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转出机构已经认定了一些继续教育学时,转入机构应该对这些继续教育学时予以认可。

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认定和考核注册造价工程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并且将这些情况登记在由中价协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如果注册造价工程师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那么就应按照相关规定不予注册。

建立继续教育信息上报制度。各省级管理机构要把每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工作总结报送中价协。各部门管理机构也需把每年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工作计划报送中价协。中价协会把汇总的情况以及监督检查的结果呈报给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如果未按本办法要求从事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中价协将会提请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其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资格。

本办法从二八年一月一日开始施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价协[2002]017 号)在同一时间被废止。

猜您喜欢

,伙伴们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wen.bjhwtx.com/post/11761.html

标签:

博览广文网

博览广文网为所有文学爱好者、新闻爱好者、关注生活多方面内容的观众朋友提供多方位的内容呈现、提升阅读空间、填充碎片时间,开阔读者的视野、增长见识、了解民生、一个让您不出户尽知天下事的网站平台!
热门标签
关于我们
广文舒阅网—让天下读者有家可归!这里汇聚了各类优质文化信息,无论是全球热点、历史故事,还是实用百科、趣味探索,您都能轻松获取。我们希望用阅读点亮您的世界,让每一次浏览都充满收获和乐趣。
导航栏A标题
广文舒阅网
扫码关注
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热线:0755-88186625
Q Q:8705332
Email:admin@lanyu.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雅缤纷国际大厦5层501
Copyright 深圳市蓝宇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0131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