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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投诉平台上,关于培训贷的投诉数量非常多。有许多求职者陷入了这个圈套,他们不但没有找到工作,还得按时进行还贷,承受着很大的痛苦。对此,专业人士发出提醒,应聘工作本身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在求职过程中如果遇到需要培训并且办理贷款的情况,一定要慎重对待。
张浩宇毕业近一年了,他不但没有找到工作,而且还背上了贷款。他每月需要还贷 1200 元,到现在都还没有还清。
这家企业一开始邀请我去面试,面试结束后说我没有工作经验,要对我进行培训。然而,结果却是,我不仅没有找到工作,还被忽悠着办理了培训贷。近日,张浩宇向《工人日报》记者讲述了他遭遇培训贷的经历。
记者调查得知,陷入培训贷骗局的求职者不只是张浩宇。某些机构凭借“包就业”“拿高薪”“找不到工作就退费”等手段来吸引求职者,让他们向贷款机构借款,用以参加岗前培训。很多求职者由于迫切想要找到工作,从而掉入了这一陷阱。
名为招聘,实际诱导求职者借贷
2022 年 7 月,张浩宇从江西的一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之后,他计划前往重庆找工作。在那个月底,他接到了重庆某软件公司邀请他面试的电话。他说:“我并没有向这家公司投递过简历,但是因为还没有找到工作,所以就去看了看。”
面试期间,该公司招聘人员称,张浩宇工作经验欠缺,需先接受培训,之后才可为其推荐工作,同时承诺培训结束后包就业。在招聘人员的劝说下,张浩宇与该公司签署了《实训协议》,参加了为期 3 个月的培训,还通过某分期借款平台借了 1.98 万元来支付培训费。
记者在这份《实训协议》上看到,该公司称其为从事软件测试领域的专业技术公司。该公司拥有雄厚的专家技术团队,还有广泛的企业就业资源。它专注于为企业提供软件测试咨询与培训,并且提供定制化软件测试人才培养。培训内容包括软件测试方向的技能提升,以及表达、沟通、面试等能力的培养。
在培训期间,张浩宇察觉到该公司的培训内容和宣传有着很大的差异。其一是没有实际操作的培训,其二是授课内容在网络上都能够被查到。并且,所谓的推荐工作仅仅是转发网上的招聘信息。甚至还会教导学员虚假填写未曾参与过的工作项目和工作经历,以此来提升简历的质量,进而骗取面试的机会。
记者得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需获得办学资质。张浩宇向有关部门咨询后获悉,该公司未取得相应的办学资质。他察觉到,该公司名义上是在招聘,实际上从事的是培训且诱导求职者借贷的“生意”。
包就业拿高薪,都是套路
之后诱骗求职者办理培训贷。
记者留意到,《实训协议》里规定了,该公司会为那些完成了培训并且符合毕业标准的学员,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学员成为合格毕业学员后的 80 个工作日时,若公司未履行协议约定致使学员未能就业,就退还 50%的学费;学员成为合格毕业学员后的 120 个工作日时,若公司未履行协议约定致使学员未能就业,就再退还剩余 50%的学费。
培训结束已过去大半年了,到现在张浩宇还没找到工作,然而该公司不肯退还培训费用。他接着联系借贷平台希望能退款,可该平台说要找培训公司去退款。当下,张浩宇每个月需还贷 1200 元,这笔贷款要还到今年 7 月。
记者采访得知,有不少人求职未成功却被培训贷困住。2022 年 5 月,求职者夏晨飞在南京的一家机构接受了 3 个月的培训。该机构称培训后能保证高薪就业,若 3 个月未就业就退还全额学费。于是,夏晨飞从该机构分阶段贷了 1.8 万元学费。然而,让他出乎意料的是,培训内容质量不高,对找工作的帮助很小。之后,夏晨飞联系机构要求退款,却遭到了机构的拒绝。
武汉的媒体曾报道当地企业出现“招聘变培训”的骗局。
多位求职者进行了投诉,记者梳理了这类培训贷的套路。他们以求职者工作经验不足为借口,向求职者推荐能包就业的岗前培训。同时要求求职者向指定借贷机构贷款上万元,以支付培训费用。培训结束后,这些机构常常无法兑现承诺,推荐的工作与承诺相差很大,使得求职者既未实现就业,又陷入了借贷的“圈套”。
建议多部门协作加强监管
心理分析师指出,“招转培”套路是一种骗局。这种骗局利用了求职者的弱势心理。招聘者会使用“岗前培训能帮你快速上手”这样的话术,让求职者觉得面试单位的出发点是为了帮助他,并且认为照做会有高收益。同时,还会提及“更好的职业前景”,使求职者逐渐卸下防备。求职者会陷入培训费与未来高工资待遇及机会相对比的心理博弈中,逐渐失去理智,最终掉入这场心理陷阱。
那么,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求职者可以要求退款吗?
对此,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志友律师表明,倘若企业借助欺骗的方式与求职者签订合同,那么此合同具备欺诈的性质。求职者在知晓自己受到欺诈后的一年时间内,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请求依法撤销培训合同。当培训合同被依法撤销之后,求职者有权利要求培训机构退还所收取的培训费。
对于贷款问题,求职者大多使用真实身份进行贷款,并且被培训机构要求签订《学费分期知情同意书》,这种合同可以说是正常的借款合同。因此,想要撤销这一合同存在一定难度。张志友表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俊海教授指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也不能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应聘工作本身是不需要花费任何费用的。在求职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需要进行培训并且要办理培训贷的情况,就一定要谨慎对待,去核实是否存在收费的法律依据,同时要注意留存相关的材料。
刘俊海认为,培训贷陷阱一直存在着,这暴露出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着漏洞。他提议构建多部门协同执法的监管机制,对那些开展培训贷的机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加大打击力度,以此来增强监管的威慑力,进而净化网络招聘的市场环境。
(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工人日报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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