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针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计入办法以及使用范围进行了调整,这引发了公众的讨论。那么,“个人账户”究竟是什么呢?这个账户里的钱究竟应该如何使用呢?此次调整又会给参保人带来哪些方面的影响呢?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定向使用
不可自由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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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实行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资金有其特定用途,能够用于支付参保人在诊疗过程中、在医疗机构就医时以及在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等支出里的个人自付部分。由于是专款专用,所以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不可以提现,并且对其使用领域有着明确的规定。
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指出,从今年 9 月 1 日开始,个人账户资金将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能够自由支取这些资金了,而是要实现定向使用。这样就改变了北京在过去 20 多年里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自由支取的状况。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障研究室的主任王宗凡表示:原本北京的个人账户是能够自由支取的。而当需要支付医疗费用的时候,这笔钱却不见了。我们参加医疗保险并非只是将钱从左边口袋挪到右边口袋,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无需建立医疗保险了。
此前划入医保专用存折的个人账户资金能否还能自由支取呢?北京市医保局作出表示,在 9 月 1 日之前已经划入医保专用存折的那些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依然可以随时进行取现并使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挪用或涉嫌欺诈骗保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得用于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支出,这些支出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障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表示:我们的个人账户属于医保基金,需专款专用。以往有些地方在这方面管理较为宽松,例如允许用个人账户购买健身卡、保健品等,将其范围扩大到了如今政策明确禁止的范畴。此次改革或许需要将其收回。
规定指出,定点医疗机构不可以与参保人员相互串通,利用医保凭证去购买食品以及保健品等物品。倘若参保人有意违反规定而使用个人账户,那么就有可能涉嫌进行欺诈骗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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