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租赁合同纠纷身陷多起法律诉讼
被指“套路营销” 花生好车迎急速扩张之痛?
本报记者/陈茂利/北京报道
花生好车平台从与消费者处于“蜜月期”的状态,到最终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纠纷,这期间它与曾热烈追捧过它的消费者究竟经历了怎样的事情呢?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花生好车消费者那里独家得知,一些消费者在从花生好车购车之后,觉得自己受到了商家的“欺骗”,于是决定起诉花生好车平台。
梁先生是山东人,他告诉记者准备联名起诉。他之前曾担任花生好车的门店经理,在门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这辆车是成都门店收回来的。今年审车时发现有两条成都那边的违章,他联系门店和总部来处理,但一拖再拖,一个多月过去了仍没有结果。在山东这边无法处理这些违章,所以也无法通过年审。
记者通过天眼查进行查询后得知,到现在这个时间点为止,花生好车所属的捷众普惠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即“捷众普惠”)存在 121 条自身方面的风险,还有 282 条周边的风险。在这些风险当中,由于租赁合同产生了纠纷,捷众普惠陷入了多起法律诉讼之中,并且有多家它的子公司被列入了异常经营名录。
记者从花生好车内部获取的一份名为“聚能计划项目”的培训资料里看到,花生好车特意设置了销售话术的“圈套”,目的是让消费者“入套”。他们认为,客户要的并非真正的占便宜,而是在感觉上占了便宜,要满足客户这种占便宜的心理。这就需要“戏精”出马,与团队相互配合,这样就能发挥出巨大的力量。
上述情况中,花生好车的某主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企业处于快速扩张期时,有可能会出现相关问题,目前正在了解并寻求解决办法。
“隐患”: 40个月开设500家直营门店
可先用后买
花生好车官网信息显示,到 2018 年 10 月份时。该平台已完成天使轮、A 轮战略投资以及 B 轮融资。在这些融资中,2018 年 10 月完成的 2.1 亿美元 B 轮融资,是由凯欣资本担任领投方,高盛进行跟投。并且老股东京东数科和峰瑞资本在本轮继续给予支持。
记者进行梳理后发现,花生好车从 2015 年 11 月开始创立。到 2019 年 3 月这段时间,花生好车用了 40 个月的时间。在这 40 个月里,花生好车在全国铺设了 500 多家直营门店。并且平均每个月开设的直营店面数量为 12.5 家。
在 3 年多的时间里,花生好车在全国 400 多个城市开设了 500 多家直营门店,创造了业内令人惊叹的“开店速度”。与此同时,花生好车的经营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出来。
花生好车的联合创始人陈鹏云曾表明,花生好车的客户群体被定位为三四五线以及中西部的小镇青年。这类人群虽然没有太多的存款,然而他们目前和未来的收入是稳定的。直租模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将他们的消费提前了。
记者留意到,花生好车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在不断增多,极速扩张之后的隐患逐渐显现出来。在黑猫投诉平台、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等网络平台上,记者看到有许多消费者对花生好车进行了投诉。
“纠纷”:与消费者、平台方发生几十起诉讼
消费者将矛头指向了花生好车,同时花生好车所属的公司捷众普惠也陷入了多起诉讼纠纷。
记者通过天眼查进行查询得知,花生好车的所属公司捷众普惠存在 50 多起法律诉讼案件,案由为“融资租赁纠纷”。对这些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仔细研读后,可以发现一些特点,其中一些融资租赁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融资租赁平台在售前、售中、售后过程中,其业务表述不够清楚。
具体而言,承租人存在认识误区,这使得产生了履约瑕疵;同时,回购人也存在认识误区,进而导致产生了争议。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对于一些认识误区,花生好车的销售门店会通过利用“信息不对称”以及创造紧张的购买氛围,来促使消费者购车。
多位在花生好车平台购车的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实际情况是,在交付购车订金时,他们没有机会看到所有的合同条款。有消费者称,曾被门店销售催促着签订合同,并且他们不知道自己签订的是“租赁合同”而非“购车合同”。
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扣款的当天,他们收到了来自省内不同城市花生好车门店员工的恐吓电话和谩骂电话。在消费者提供给记者的一段录音里,花生好车门店的销售人员说:“我们公司不垃圾,只是遇到了垃圾客户,所以只好用垃圾的办法来处理。”
记者注意到,在一个案号为(2018)云 0721 民初 55 号的民事判决书中出现了“催款”方面的纠纷。
在这起案件里,原告捷众普惠称,2018 年 4 月 12 日,被告即消费者正式签收了原告出租的东风悦达起亚 K3 - 2016 款 1.6L 自动车。之后,被告在支付了 7 期租金后,从同年 12 月 1 日起就不再按约定支付租金,被告的这种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
因此,捷众普惠请求法院依据双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判令被告向其支付合同罚金、34 天的租金以及累计的违约金 95 元。其中,违约金为 50 元。
被告辩称,在其前往花生好车门店解除合同期间,其家人遭到原告打电话恐吓。通常情况下是每月 1 号支付租金,然而原告在每月 1 号还未到(中午)12 点时就开始打电话恐吓其家人,催促还款,并且不是只打一次,而是几十次地进行恐吓。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驳回了捷众普惠要求被告支付解约违约金 50 元的诉请。原因在于违约金约定过高,并且综合考虑了本案的案件事实。
记者注意到,捷众普惠的股东、多家子公司以及投资公司被列入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其主要原因有:“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公示的企业信息隐瞒了真实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有知情人士告知记者,因为融资不顺畅,花生好车遭遇了资金链方面的问题,部分地区的门店正在进行收编。原本广告宣称有 400 家以上的直营门店,而现在大致计算下来,全国差不多也就只有 200 多家。例如在山东地区,日照和聊城那边还有门店存在,但青岛的门店已经关闭了。
“套路”:专业话术被指“欺骗式”营销
“你连 2600 元的月供都还不上,那还买什么车呢?”记者从一段录音中得知,花生好车的负责人在指责身处湖北且暂时还不上月供的消费者。花生好车方面也向记者表明,可能有类似的情况存在。
记者梳理得知,在不少法律诉讼里,捷众普惠充当原告,对在其花生好车门店或天猫旗舰店“购车”的消费者提起诉讼。起诉的主要缘由是消费者出现了“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还款”的状况。
业务员在推销时一直强调的是低首付贷款买车。然而,当到门店签订合同时,却从未向消费者告知这是租车。李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并且,有不少消费者也有同样的经历,他们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原本以为是买车,结果却变成了租车。
此外,多位消费者向记者反映,部分消费者认为 4 年分期还款比在 4S 店提车贵 4 万至 6 万元,觉得不划算,于是就干脆不还款了。还有部分消费者因为“还款当日未扣款成功”,遭到花生好车门店进行“暴力催收”,致使双方关系“破裂”。
当初看中的是首付低以及月租低。之后发现费用十分混乱,仅以保险为例,保险的价格和级别都各不相同,呈现出五花八门的状态。吴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这些情况。
有这样心理的消费者其实并不少。很多消费者向记者表示,他们当时是因为首付低、月供低才决定在花生好车平台购车的,然而在开始还款之后,却发现后续的还款方案越来越不合理了。
看中“首付低”,却未曾知晓后面存在高利息。曾在花生好车门店任职的销售人员向记者透露,“我们拥有一套教程,利用该教程将客户引入其中,不让客户算出费用较高。实际上,利息要比在 4S 店提车的利息高,有些车的利息是 1 分 2 以上,还有 2 分的。据我所知,普通 4S 店通过银行贷款的利息一般在 5 厘左右。”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高利息”并非是花生好车与消费者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前期,销售人员过度着重于“低首付、低月租”,并且有意不提升利息。许多用户在无法看到整体的还款方案时,会将其当作真实情况。到了后期还款时,他们才发觉利息远远超出了预期。
花生好车实际上会有意运用客户心理以达成销售目标。记者从花生好车的内部资料里获悉,该公司聘请的一位姓赵的培训老师特地为花生好车归纳出了“三高、三低、三多、三少”这样的销售话术,也就是具备高品质、高效率以及高可靠的特点,有着低首付、低门槛和低月供的优势,产品车型丰富、金融方案多样且服务保障较多,同时猫腻较少、麻烦较少以及手续较少。
记者注意到,赵姓老师在与一位门店负责人交流时特意询问:“这两天大家把我去你们店培训时讲的话术以及使用的套路都用起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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