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后,农业农村部在 5 月 27 日正式印发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 年版)》,此目录简称《指导目录》。日前,农业农村部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针对《指导目录》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以及贯彻落实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各地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那么,制定《指导目录》的背景是什么呢?制定《指导目录》又具有怎样的意义呢?
2018 年 11 月,中办和国办专门印发了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启动改革的视频会以及现场会。同时,强化了实地督导以及示范带动的工作。各地也积极行动起来,推动改革任务能够全面地落实落地。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的要求,要实行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为此起草了《指导目录》,还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单位以及 31 个省(区、市)的意见。之后经中央编办、司法部审核,并且报请国务院同意,最后将其印发。今年 5 月 20 日,国办印发了一份通知,名为《关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份通知对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也对落实好《指导目录》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印发了,《指导目录》也印发了。这对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对全面履行农业农村部门执法职责有着重要意义,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有着重要意义,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有着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当下,各地的改革已获得重大成果,然而,仍有部分地区存在队伍整合未完全到位、职能整合存在偏差、人员划转尚未完成等状况。《通知》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务必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以保证改革举措能够切实落地并发挥效用。国务院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这一点得到了充分体现。各地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这必将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有助于全面执行农业行政执法的职责。农业农村部门属于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指导目录》对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明确了执法的层级,其中包含 251 项执法内容。农业执法的范围广泛,领域众多,任务繁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必须切实增强农业执法的职能。
三是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帮助。党中央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当作新时代“三农”工作的主要抓手,着重指出要推进乡村的法治建设,构建由自治、法治、德治相互结合而成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的思想观念变得多元,价值取向也有所不同,利益诉求更是趋于多元。部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执法不严等问题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通知》印发了,《指导目录》也印发了。这为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提供了支撑和保障,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还能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对进一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
问:《指导目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指导目录》梳理了农业农村领域现行有效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还梳理了我部规章设定的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事项,这些事项总计 251 项,其中包括 230 项行政处罚和 21 项行政强制。
一是明确了执法事项的名称,同时明确了实施依据。执法名称通常依据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条款内容来进行概括提炼。实施依据按照完整、清晰且准确的原则,将设定该事项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的具体条款内容都列了出来。
一是明确了法定实施主体。依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中办国办的指导意见,那些被列入《指导目录》的行政执法事项,其实施主体被统一规范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也就是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来进行统一执法。
三是压实查处违法行为的第一管辖和第一责任。遵循有权必有责等原则,切实把这两项责任压实,同时不排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违法行为的管辖权和处罚权。
《通知》和《指导目录》印发之后,农业农村部将会采取哪些行动来推动其贯彻落实呢? 农业农村部将采取一系列举措来推动《通知》和《指导目录》的贯彻落实。这些举措可能包括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等。通过这些举措,农业农村部将确保《通知》和《指导目录》能够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从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
《通知》以及《指导目录》属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配套举措。农业农村部将会采取如下措施来做好贯彻落实的工作。
一是抓好工作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在《通知》印发之后,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学习,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办法,并且及时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向各地提出了贯彻落实的要求。与此同时,还加强了对《通知》和《指导目录》的宣传解读工作,大力营造出了贯彻落实的良好氛围。
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抓制度体系建设。中办和国办部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后,农业农村部开始行动。其二,农业农村部先后制定并修订并发布了相关执法制度,包括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其三,农业农村部还发布了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其四,农业农村部制定了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其五,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等执法制度。下一步,农业农村部会依照《通知》的要求,进一步把执法队伍管理等制度加以完善,同时也会完善执法文书制作等制度,还会完善执法评估考核等制度,切实做到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四是注重执法能力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且队伍组建完成后,发现有大量新进的执法人员,他们在过去未曾从事过执法工作,存在不敢办案、不会办案以及不愿办案的情况,这些问题还较为突出。为此,农业农村部将开展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同时,会加大网络培训的力度。还将推动各省组建执法指导小组,以强化办案指导。通过这些举措,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打造出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且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怎样的行动来保障《指导目录》有效地实施?
《通知》以及《指导目录》立足当下并且着眼于未来,其指导性很强,操作性也很强。各地的农业农村部门需要准确地领会《通知》和《指导目录》的精神以及要求,从四个方面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的工作。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执法责任。需对照《目录》,把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厘清清楚,明确责任主体,将执法责任压实。还要编制统一的执法工作规程以及操作手册,以达到同一事项在相同情形下按同标准处罚,做到无差别执法。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据《通知》要求以及地方农业农村立法状况,迅速对本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行细化和完善,同时建立起动态且长效的管理机制。并且要加大对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力度,也要加大对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以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落实力度。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需聚焦执法办案。要将执法办案成效当作衡量改革成果与执法工作的主要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那些市场主体以及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且社会影响大的违法案件,省级执法机构要进行挂牌督办。需及时公布具有影响力和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发布农业行政执法的优秀案卷和文书,以此引领并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相关链接: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755-88186625
电子邮件
admin@lanyu.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