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集信息的威胁】
众多软件在未获得用户许可时,私自搜集个人资料或启动相应功能。这种行为明确违背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信息处理方务必在通知用户并获取单独许可后,方可对数据展开操作。但是,很多应用程序借助隐藏性协议或预设选项等手法,规避了用户的许可,造成通讯录、位置、照片等私密资料遭到获取,为日后的不当使用或外泄留下了风险。
【数据共享的灰色操作】
一些应用程序在用户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把获取到的个人资料传送给其他的外部组织。像某些服务性质的微型程序,可能会把客户的活动记录提供给广告公司、信息研究机构。虽然法规规定要“提前说明+单独许可”,但在实际运作时,使用者常常因为繁杂的保密条款或复杂的调节项目,不容易发现这类做法。这种私自传输的数据,或许会令个人隐私遭用于目标广告、通信欺诈以及非法商业活动。
【技术漏洞的风险放大】
北京市网信办检查指出,一些储存大量个人资料的应用程序存在重大技术问题。医院、银行等机构由于防护不够,资料库或许会被黑客轻易突破。技术问题不仅来自创造者的马虎,也可能因云服务、软件组件等辅助服务的不足而引发。一旦出现失密情况,个人身份资料、医疗档案等关键内容会传入公共互联网,其影响无法补救。
【功能缺失的法律违规】
合法的应用程序须具备账户停用及个人资料清除的途径,不过有些平台有意不公开或未配备这些功能。《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数据管理者在用户注销后应将数据删除或做匿名化处理,若技术条件不允许则必须终止处理过程。可现实是,众多应用程序以“技术障碍”为由,长久地保存用户资料,并且还继续进行数据分析,此类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
【过度索权的隐蔽侵权】
部分应用程序经常弹出请求与主要用途不相关的授权(例如,地图应用索要读取短信的权限),即便用户反复拒绝,它们依然不断纠缠。这种过度的授权索取不仅破坏了用户的操作感受,还可能将零碎的信息汇集起来,从而拼凑出用户的详细资料。《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将这类操作定为违法行为,然而在现实管理层面,主要还是依靠用户自行进行揭发。
【防范与行动建议】
用户可以分三个环节减少风险:首先,在安装软件前,要审阅权限说明,禁用不必要的许可;其次,要时常核验账户使用情况,立刻停用不用的功能;最后,可向“应用个人资料投诉渠道”举报违规行为。管理单位必须强化技术监控和惩处措施,公司则要设立“保密规划”体系,把资料安全融入整个制作过程。个人信息的真正安全,需要法律、技术与公众监督的协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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