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的背景与意义
湖北省正积极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程,此举是对国家领导人法治理念深入贯彻与落实的生动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方针,其中依法治校被视为法治教育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开展示范校的创建活动,有助于促进各级各类学校治理体系的优化,以及治理水平的提升。
示范校的设立工作依照《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并已获得湖北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的正式批准,得以继续进行。这一活动不仅是对学校依法治理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促进教育法治建设的关键举措。
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
本次创建活动旨在全省范围内挑选并培养大约100所湖北省首批依法治校的示范学校。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对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实施差异化评估。高等院校将依照《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进行评价,而中小学则需参照《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来推进创建工作。
通过举办示范校创建活动,我们将促进学校构建健全的依法治校机制,优化规章制度,规范教育行为,维护师生权益,全面提高教育管理的法治化程度。与此同时,借助典范引领,激发更多学校增强依法治理的能力。
创建工作实施步骤
申报阶段的工作规范如下。各市州的教育行政部门需确保在2023年7月15日之前圆满完成申报任务。具体而言,中小学的申报工作由市州教育部门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选拔和推荐,而高等学校的申报则由各校自行负责。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创建申报表格以及创建工作方案。
开展创建工作指导环节。在申报完成之后,各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需参照创建的相关要求,对参与创建的学校进行指导,协助它们优化工作流程。在指导中小学时,应着重强调依法治校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而在对高等学校的指导中,则需着重于完善校内治理体系、加强决策机制的健全。
2024年3月,省教育厅将启动评估验收计划。届时,专家团队将对参与创建的学校进行评估。评估过程包括材料审查和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旨在全面评估学校依法治校的成果。评估合格后,学校将被授予“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称号。
创建工作的保障措施
各地各校需对创建活动给予充分重视,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并拟定周密的工作计划。教育管理部门需强化整体规划与协调,以保证创建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过程指导得以确保。省教育厅将指派专家团队对创建活动进行全方位的辅导,通过举办培训、开展调研等多种途径,协助学校有效应对创建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各地需设立定期的检查机制,以便实时了解创建工作的推进状况。
对于被评为示范学校的机构,我们将在优秀评选、项目扶持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待。此外,我们还将设立一个动态的管理体系,对于那些不再符合示范学校标准的单位,我们将取消其示范资格。
创建工作注意事项
各地在推荐创建学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严格的标准。在挑选学校时,务必坚守原则,宁愿空缺也不可降低标准。特别要优先推荐那些依法办学、治理能力出色的学校,以此确保示范学校的典型性和其代表性。
强化实效导向。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我们必须强调实际成效,摒弃空泛的表面文章。各参与创建的学校需参照指标体系,识别自身不足,切实解决具体问题,从而有效提高依法治校的质量。
强化经验归纳。务必迅速归纳创建过程中的优秀做法与宝贵经验,借助典型案例展示、经验分享等途径,实现经验的广泛传播,进而推动全省依法治校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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