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购车活动,使得仪陇县有多名车主承担了意料之外的贷款。而兴瑞公司的老板作为中间人,突然宣布破产,这直接把车主和贷款公司推到了公堂上进行对质。
2018 年年初,上海易鑫车贷(以下简称易鑫公司)察觉到旗下存在多笔车辆贷款业务在四川省仪陇县出现逾期情况。当询问车主后,才得知一直以来负责还款的并非他们,而是另有其人。
仪陇县兴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兴瑞公司)此前开展了“半价购车”活动,该活动承诺购车者只需承担一半的价款就能提车,并且所产生的购车贷款由兴瑞公司代为偿还。
今年 3 月 16 日,兴瑞公司的老板宣告了破产。于是,这些贷款就变成了无人偿还的烂账。8 月 16 日,记者前往仪陇进行调查发现:有的车主自费的那部分被纳入了贷款之中,还有的是半价购车却被办成了零首付。那么,差额到底去了哪里呢?剩下的贷款又该由谁来偿还呢?
记者调查 半价购车变贷款购车
2017 年到 2018 年这段时间,兴瑞公司在仪陇县发布了购车广告。广告称客户能够享受“半价购车”的优惠,也就是客户只需支付车价的 50%再加上 1 万元手续费,就可以把车提走。罗宏通过这次活动购买了一辆观致 SUV,然而整个过程让他感觉非常不愉快,他说自己完全是被兴瑞公司牵着鼻子走。
罗宏向记者告知,在交付完半价车款以及 1 万元手续费之后,兴瑞公司的老板李斌对他讲,还需填写一张车辆贷款合同才能够将车开走。李斌声称,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他们以半价购得的车辆不会被立刻转手卖出,从而避免厂家的利益受到损害。
李斌作出承诺,所有的贷款都由兴瑞公司来承担,并且用户不需要去支付任何的后续款项。
罗宏回忆,当时李斌告知他,若想享受半价优惠买车,就必须跟易鑫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不然的话,所交的款项全部都不会退还。眼见钱已经交了一半,罗宏没有办法,只得按照兴瑞公司所说签下合同,并且把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给易鑫车贷业务人员邬海林去办理。
另一名购车者谢光群告知记者,在最终交完钱款后,兴瑞公司把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购车保险、车辆上税发票以及车辆等级证书等所有的手续都给收回了。而留在车主手中的,除了一台车之外,就只有购车合同的复印件、车辆行驶证以及一份还款协议。
他告知记者,在购车之前,他并不知晓有贷款这一情况。在广告里以及买车的整个过程中,都未曾提及贷款的事宜。等到他把钱交完之后,才让他们签订贷款合同。谢光群出示了一份由兴瑞公司出具的《承诺书》,该承诺书表明:客户只需支付车价的 50%作为首付,就可以提车。
仪陇兴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支付剩余车款的月供款,在车贷期间,客户无需缴纳任何月供以及利息。谢光群表示:“如果他不做出这种承诺,我肯定不会同意签署贷款合同。”
车老板突然“破产”
李斌会把购车后产生的应还款项按月打入每个客户的还款账户,之后由易鑫公司自行扣除。到了今年 3 月 16 日,他突然在车主群里宣布自己破产。对于之前承诺的代为还款等事宜,他都以“没钱了还不了”为借口,拒绝继续履行承诺。
易鑫公司迅速察觉到在仪陇县有多个车贷业务出现逾期情况。该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经过排查后,所涉及的业务数量达到了百余笔,款项超过了千万。
易鑫公司为保证公司利益,立刻采取行动。其一,派人联系逾期车主以了解相关情况;其二,对逾期严重的客户开具律师函,将违约风险告知对方。
这笔钱并非我们在还。兴瑞公司的老板称他会帮我还,你去找他吧。易鑫负责人告知记者,若不是车主如此言说,他们便无从知晓实际上一直是李斌在代为还款,因为所有款项都是从客户自身的账户中被扣除的。
案发之后,罗宏等车主先后与李斌取得联系,但之后都无法再联系上他。而易鑫公司的业务员邬海林,车主们向易鑫总部进行核实后,所得到的答复是“查无此人”。在这个时候,罗宏等人察觉到自己可能遭遇了欺骗。
今年 5 月,由于还贷压力不断增大,受骗车主陆续前往仪陇县公安局报案。但是,在当时,仪陇县公安局觉得没有证据能够证实有犯罪事实出现,所以作出了不予立案的决定。罗宏等 20 人对此不服,并且申请了复议。
5 月 21 日,仪陇县公安局作出了刑事复议决定,该决定是维持原决定。在这一时刻,车主们依然没有放弃寻找李斌,他们期望李斌能够承担起承诺偿还的债务。
易鑫公司认为,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已尽到提醒之责。购车人签订合同之后,就应当承担还款的责任。该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涉事的《汽车融资租赁合同》的原件。
记者注意到,有一页页眉注有“易鑫融资租赁”的东西,这上面有反欺诈风险提示。提示载明:如果遇到他人自称已经成功办理了融资租赁,并且说无需还款或者可以少还款的情形,那么您可能已经上当受骗了。
这份提示上有购车客户的个人签名。该负责人表示,这些签名都是他们本人所签,并且每个人都手持拍照了。
蹊跷的贷款金额
8 月 16 日,记者前往仪陇县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有车主反映自身贷款数额与实际买车的差额不一致。有的车主甚至在已经支付了半价车款的情况下,依然被办理成了零首付。车主邹东明向记者讲述,他在 2017 年 12 月于兴瑞公司购买了一辆总价为 9.58 万元的野马汽车。邹东明缴纳了半价车款,还缴纳了兴瑞的“手续费”以及购置税等其他费用,之后以实付 7 万多元的价格购得车辆。事发之后,仪陇县公安局通知邹东明等车主到案去了解情况。
邹东明向记者透露,是警方通知了他,他这才知晓实际的贷款总额为 9.57 万元。这表明,他给出了 7 万多元,然而却依然被办成了“零首付”。
邹东明这才得知,所谓的“易鑫业务员”邬海林为他办理的不是易鑫公司的贷款,而是另一家名为“先锋太盟”的融资公司的贷款。易鑫公司告知记者,他们从未办理过“零首付”业务,这也从侧面证明了这些车主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多家公司的车贷。
罗宏告知记者,许多车主在购车时,除需支付半价车款外,还需承担购置税、保险费、车船税等费用。然而,在最后的贷款合同中,这部分费用也被办理成了贷款。易鑫公司向记者出示的合同证实了这一说法。在一份总价为 9.7 万元的合同中,明确载明融资项目包括车款、购置税、保险费、车船税。
其中的差额去向不明。购车人到底办理了几家公司的贷款呢?这些问题仅从车主们的零星话语中无法拼凑出完整的情况。基于此,8 月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李斌以了解相关情况,但电话始终未能接通。
警方行动 已刑事立案调查
李斌“消失”,这并不能让事件就此结束。易鑫公司打算收回贷款,而车主们却表示不愿意承担债务,并且发誓要保卫自己的车辆。两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最终使得他们走向了公堂对簿。今年 7 月,易鑫公司在仪陇县法院以及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分别对部分车主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偿还借款本息,不然的话就将收回抵押车辆。
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涉事车主被卷入其中。他们开始自发地聚集在一起,整理案件的证据,并且聘请了律师。之后,他们再次向仪陇县公安局报案。在车主们提交了更多的证据材料之后,仪陇县公安局出具了立案告知书,认定兴瑞公司涉嫌合同诈骗这一案件符合刑事立案的条件,并且已经立案。
8 月 17 日,记者前往仪陇县公安局以了解相关情况。经侦部门的办案民警向记者表示,他们对后来车主们提交的补充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且结合已调查掌握的情况,经研判认为已经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于是现已立案展开调查。民警还告知记者,目前嫌疑人李斌的行踪已被掌握,并且已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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