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拼多多“假货门”事件引发的争议,专家建议——
电商平台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本报记者 佘 颖
电商平台需要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平台上的假货现象进行严格排查,同时也要对山寨货现象进行严格排查。
拼多多创始人的言论表明,其明知平台存在山寨货,却无视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这种行为侵犯了其他厂商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了行政约谈会。该会议要求拼多多平台的经营者必须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入驻平台的经营者以及商品的管理和审核工作。并且,要积极配合各地各级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检查。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竞争的秩序,切实做到为消费者谋取福利。
拼多多通过极致压缩供应链,使得部分商家做到了便宜有好货。比如,河南中牟县的农民张银杰种植的大蒜,在拼多多上价格虽低,但其订单量能达到 100 万斤,还能将快递成本压缩至每斤 0.7 元,实现了薄利多销。而同样的产品,他在淘宝上则需加价才能保本。
拼多多上存在着各种傍名牌的山寨货,这是事实。拼多多上市后,创维率先发布公告,要求拼多多把假冒自己品牌的商品下架。童话大王郑渊洁在微博上控诉拼多多销售自己的盗版书。网络上对拼多多销售假货的指责声不断。
各类电商平台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消费者清楚了“干净”的电商平台应有的样子。对于拼多多上的各种奇葩销售页面和购物经历,消费者自然会得出拼多多放纵了平台上山寨厂商的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电商平台在打击假货方面应尽的义务。毫无疑问,电商平台应对售出的山寨货、假冒货承担监管责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盘和林认为,即将颁布的《电子商务法》草案增设了电商平台的打假义务,规定电商平台与平台内经营者需承担连带责任。
盘和林称,在《电子商务法》尚未正式颁布之时,电商平台需严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平台上的假货、山寨货现象进行严查。比如,要开展必要的身份审核工作,并且要健全防控假货、山寨货的相关机制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如果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那么就应当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高院发布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第二十六条对“明知或应知”有详细规定:其一,被控侵权交易信息处于网站首页、栏目首页或其他明显可见的位置;其二,权利人的通知能够让平台服务商知晓被控侵权交易信息或交易行为通过其网络服务进行传播或实施;其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出售或提供知名商品或服务等。
拼多多创始人的言论表明,其明知平台存在山寨货,却无视知识产权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从而侵犯了其他厂商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盘和林称。
要举一反三,加强对平台内刷单炒信等其他违法经营行为的自查自纠。这些都指向一条道路——拼多多必须补上平台责任这一课。
佘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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