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数据透显融资租赁行业特点
调研显示,融资租赁业务对出租人的业务能力和资金实力有较高要求。通常是由专业的融资租赁公司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主要是机械设备和工程车辆。所以,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标的额通常比较大。这类纠纷中,原告通常是融资租赁公司,被告主要是其他租赁物使用公司。并且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房地产和电力供应等行业。双方诉争围绕的内容除了租金、违约金、逾期利息以及承担保证责任等传统诉请之外,还涉及主张担保物权这一诉讼请求,同时也涉及保证责任这一诉讼请求,还涉及解除合同这一诉讼请求,以及返还租赁物这一诉讼请求。
法律剖析:
精准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关系包含三方当事人,分别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以及出卖人。同时涉及两个合同,分别为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所以,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与之类似的法律关系有多种,像租赁合同、具有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抵押借款合同以及保理合同等。依据《融资租赁司法解释》的规定,要把《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以此来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对于那些名义上是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并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情况,就需要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来进行处理。因此,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是审理此类案件的核心和前提。
案例精讲:
影响融资租赁合同效力因素
认定融资租赁法律关系,需先确定租赁物的性质。在实践里,融资租赁的租赁物由于自身特性存在差异,可能会使合同效力有不同的认定结果。比如,所融之物通常应当是具备较长期使用功能的“特定物”,而不是一次性消耗品或种类物。同时,房产若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特许经营资产,划拨的资产,租赁物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这些情况均可能对合同关系及效力认定产生影响。对于特殊的租赁主体,像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需要考量其在国有资产处置、融资行为方面的披露义务等,在确认合同效力时,要审核相应融资行为是否已取得相关审批或审议。
维护合同各方主体的利益
多维度精析合同违约及解除的
认定要素和法律后果
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能够在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与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这两者之间进行选择。这两者存在适用的先后顺序问题,要是支付全部租金的生效文书没有被履行,那么出租人依然有权利提起解除合同以及返还租赁物的诉讼。并且,出租人不可以再依据支付租金的判决来申请执行。无论出租人通过何种方式来获得补偿,都应该遵循填平原则。如果出租人直接选择解除合同,那么就不能再去提起支付全部租金的诉讼。
合同若因无法继续履行而被解除,那么不同的解除情形所对应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合同因无法继续履行而解除后,不同解除情形下的法律后果各不相同。 合同因无法继续履行而导致解除时,不同解除情形的法律后果存在差异。若租赁物意外毁损或灭失导致合同解除,就需承租人进行折旧补偿;若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解除或撤销而解除,那么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在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但出卖人及租赁物是由承租人选择的情况下,可以主张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若出租人行使法定解除权,就可以向承租人要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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