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从事的基本含义
“做”这个词汇最早在《诗经》里出现,指的是进行工作、办理事情的意涵。班彪在《北征赋》里写道“有见识的人做事,有规矩才行”,说明做事需要遵循规范。宋代的哲学家苏轼在公文里用到“推行新法”,范仲淹在《中国通史》里记下“根据情况行事”,都还维持着这种基本用法。现代的文学家老舍在讲述自己创作生涯时,也说过“进行写作”这样的话。
2. 从事的具体应用
早在先秦那个年代,“从事”这个词汇就已经渗透到诸多方面。《论语》里有提及友人“投身于此”,《国语》中描绘农夫“耕耘于田地”。清代学者钱泳曾坦言“钻研苏诗”,意指探究苏轼的作品。韩愈在个人传记里写道“供职汴徐两地”,说明担任地方官职。这些事例表明,“从事”能够涵盖各式各样的具体劳动和职业事务。
3. 军事与法律领域的特殊用法
古籍里经常见到“依照军法行事”的固定说法,例如《汉书》中提到王莽时代对违法者“就用军法处理”。晋代葛洪说过“按照法律行事”,《二刻拍案惊奇》里也有“立刻用军法处理”的记载,都说明是按照军法来执行。这种特殊说法强调了“行事”在军事和政治方面的庄重性,一般和严厉处罚联系在一起。
4. 官职制度中的“从事”
汉代往后,“从事”变成了一个关键的官职名目。三公以及州郡的负责人能够自行招募下属官员,这些下属大多被称为“从事”。《汉书》中提到丙吉“回到家乡担任州从事”,《后汉书》也记载赤眉军设置了“从事”这一职位。清代侯方域的文章里,州郡长官的下属官员同样被称为“从事”。这类官职一般帮助长官处理实际工作,是古代行政系统中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
5. 其他特殊用法
“从事”在历史演变中还产生了别的意思。葛洪《抱朴子》里,“从事”指跟随并侍奉;韩愈《鳄鱼文》中,“与鳄鱼从事”意味着对抗;《金史》上记着,“与之从事”是指参与战斗。这些特殊用法虽然不普遍,却扩展了“从事”一词的意义范围,展现了汉语词汇的多样性特征。
《诗经》时期直至现代文学,“从事”一词完成了漫长的意义变化过程。它既维持了“进行工作”的核心意思,又在军事、司法、行政等特定领域形成了特殊的应用方式。这种词汇的多样化用法,不仅体现了汉语的表述能力,也彰显了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借助考察历代文献中的具体实例,我们能够更深入地认识这一日常用语所蕴含的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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