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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医〔2022〕87号
各区的卫生健康委、经济信息化委、财政局、公安分局、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相关的大学、中福会,各委的直属单位,各市级的医疗机构。
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进行了研究并作出决定,现在把《上海市 2022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你们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地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8月22日
上海市 2022 年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方面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要点。 上海市 2022 年针对医药购销领域及医疗服务开展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要点。 上海市 2022 年有关医药购销领域与医疗服务中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相关通知要求,需认真做好本市 2022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各项工作,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市工作要点。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九部委印发了《关于印发 2022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84 号)。
一、总体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
切实把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起来。要坚决把国家领导人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下去,构建起党委领导下的纠风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这样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严格地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纠风工作纳入到考核评价体系当中。
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作用,要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间的定期会商机制。通过这一机制,能够事前共同研究工作重点,事中及时提交问题线索,事后有效推进“一案四改”,从而有效提升纪检监察与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效能,形成密切的联席工作机制。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访投诉平台中纠风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机制,借鉴“互联网+”督查模式,制定相关闭环管理办法,包括举报投诉、转办跟踪、督导反馈等方面,探索实现不同行政区和不同部门咨询投诉平台信息转办的互联互通,以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类医疗物资的质量保障工作。严厉打击伪劣防护产品以及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药用械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物以及医用防护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工作,把好质量关,强化风险管理,加大医疗物资质量专项督导的工作力度。
持续对涉疫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坚决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落实到位,对隐瞒行程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对编造并散发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拒绝隔离治疗的涉疫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网上制假售假的行为以及涉嫌非法入境输入疫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
(三)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持续加大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持续针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整治行动,尤其要在重点领域加大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力度。以有效线索为切入点,精准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重点专案为切入点,精准打击串换高值医用耗材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有效线索为切入点,精准打击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有效线索为切入点,精准打击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7.坚决落实管理要求。本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两个维度,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不得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疗机构不得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以促进合理的医疗检查。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这样能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保障医疗的质量和安全。落实肿瘤诊疗质量提升的专项工作要求,推进诊疗体系的建设,对肿瘤诊疗模式进行优化,提升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的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以促进合理用药。规范药学服务的发展,提升药学服务的水平。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政策。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产品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来替代集采中选产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身份之便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
坚决维护行业秩序。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落实并细化,把握从严治理的核心内容,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纠风工作,要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管理的统一,持续清理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开展的“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诊疗项目,这些项目有效性存疑且风险性极高。要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规范公立医院牙科医生的多点执业。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却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要开展重点督察。做好“民营医院管理年”的收尾工作,要加强依法进行执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诊疗的行为,强化质量管理,落实院务的公开。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据法律规定严厉打击那些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产销用”各个环节都要共同努力打击违法行为。在生产环节,要严厉惩处前置套取资金的行为。要加大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止“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到生产环节,要严厉打击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以及商业贿赂的行为。在流通环节,也要严厉惩处套取资金的行为。[]国务院有相关要求,需严格限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和议价采购的适用情形,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严禁公立医疗机构违规进行线下采购,同时要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提升挂网价格。要让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医院,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能在进院以及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额外费用。在使用环节,要严厉惩处那些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要惩处那些突破医疗质量安全底线的行为,要惩处那些滥用药品耗材设备来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并且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惩治力度。
探索构建长效的监管机制。将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行常态化和制度化实施,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把价格中的水分挤出。提升信息化管理的水平,着重加强对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以及辅助用药的管理。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对线索移交机制进行完善。对于在纠风工作中所发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及时移交至税务部门,让其进行核查检查。[]
(五)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卫生健康部门作为落实纠风工作要点的牵头单位,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联合机制成员单位,建立工作会商制度,以健全协作机制。同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主管责任。还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切实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对行贿和受贿的一起查处,充分运用举报所提供的线索,把在工作过程中察觉到的纠风线索迅速移交至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促使规纪法的衔接得以加快落实。
推动机制建设的完善。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来建设医院文化,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将崇高的职业精神进行弘扬,尊重医学科学的规律,遵守医学伦理道德,遵循临床诊疗的规范,以此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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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工作,组织做好国家和本市公立医院的满意度调查。组织第十二届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前往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以此加强行风建设的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需充分认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把组织领导加强起来,统一思想认识,注重源头治理。依据本年度工作要点的内容与要求,全面展开动员部署工作,精心进行组织安排,明确并落实责任,稳步扎实地推进相关工作。
(二)加强指导协调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需依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大对各系统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力度,并做好协调工作,从而在市和区这两个层面构建起纠风工作的合力,以保障纠风工作能够取得实际成效。
(三)加强总结交流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经验的总结与交流,要推广优秀的典型案例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致力于营造出反腐倡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纠风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附表:上海市 2022 年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表。
附表
上海市 2022 年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
要切实把党对纠风工作的领导加强起来。要坚决把国家领导人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好,构建起党委领导之下的纠风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这样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要严格把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把纠风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之中。
市卫生健康委(包含市中医药管理局,以下同此)承担牵头职责,机制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一同推进工作。
持续推进
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作用,要建立健全纠风机制成员单位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间的定期会商机制,以此来提升纪检监察与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效能,形成事前共同研究工作重点、事中及时提交问题线索、事后有效推进“一案四改”的密切联席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持续推进
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完善信访投诉平台中纠风投诉举报的处理机制,借鉴“互联网+”督查模式,制定举报投诉、转办跟踪、督导反馈的闭环管理办法,探索实现不同行政区、不同部门咨询投诉平台信息转办的互联互通,着力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12月底前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
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资的质量保障工作。严厉打击伪劣防护产品以及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针对疫情防控用药用械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确保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做好新冠肺炎治疗药物以及医用防护医疗器械的应急审批工作,把好质量关,强化风险管理,加大对医疗物资质量的专项督导工作力度。
市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信息化委配合
持续推进
持续对涉疫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坚决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落实到位,严厉惩处隐瞒行程的行为,严厉打击编造并散发虚假疫情信息的行为,严厉查处拒绝隔离治疗的涉疫违法现象,严厉查办网上制假售假以及涉嫌非法入境输入疫情等违法行径,严厉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2月底前
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坚决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持续对医保基金进行加强监管,持续针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在重点领域打击欺诈骗保的工作力度。以有效线索为切入点,精准打击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重点专案为切入点,精准打击串换高值医用耗材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有效线索为切入点,精准打击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以有效线索为切入点,精准打击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医保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配合
12月底前
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
坚决落实管理要求。本市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从“标本兼治”的两个维度出发,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进行母乳代用品的宣传、推荐。不得为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或相关产品的人员提供条件和场所。医疗机构不允许未经备案的人员对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或者药事人员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以促进合理的医疗检查。落实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从而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的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落实肿瘤诊疗质量提升的专项工作要求,推进诊疗体系的建设,对肿瘤诊疗模式进行优化,提升诊断能力,强化用药管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以促进合理用药。要规范发展药学服务,提升药学服务的水平。同时,要落实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政策,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来替代集采中选产品。对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进行直播带货的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医保局配合
12月底前
坚决维护行业秩序。要落实并细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把握从严治理的核心要点,对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诊疗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加大互联网医疗服务纠风工作的力度,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管理实现统一,持续对各类医疗美容机构开展的诸如“小腿神经离断瘦腿手术”等有效性存疑且风险性极高的诊疗项目进行清理。对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进行规范,对公立医院牙科医生的多点执业进行规范,针对开展种植牙服务却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督察。做好“民营医院管理年”的收尾工作,要加强依法执业,要完善规章制度,要规范诊疗行为,要加强质量管理,要落实院务公开。同时,要加大对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的抽查力度,并且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
12月底前
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
“产销用”各个环节一同发力来打击违法行为。在生产环节,要严厉惩处前置套取资金的行为。要强化对生产环节的财务监管力度,防止把“回扣”资金的套取从流通环节转移到生产环节,对套取资金用于药品耗材设备回扣、商业贿赂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流通环节,也要严厉惩处套取资金的行为。重点聚焦医药企业的一些行为,包括使用票据来套取资金,虚构业务事项以套取资金,利用医药推广公司空设或虚设活动来违规套取资金。同时,这些企业的账簿设置不规范,还将套取的资金用于“带金销售”以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务院有相关要求,需严格限制医疗机构备案采购以及议价采购的适用情形,对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出现违规线下采购的情况,同时要防范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合谋把挂网价格提高。要让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能够顺利进入医院,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不能在进院以及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额外的费用。在使用环节,要严厉惩处那些违反“九项准则”的行为,要制止突破医疗质量安全底线的情况,要禁止滥用药品耗材设备来谋取个人利益的举动,还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惩治力度。
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牵头,市财政局按职责牵头,市商务委按职责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牵头,市医保局按职责牵头,市公安局予以配合
12月底前
10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并进行探索。对药品耗材实施常态化制度化的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以挤出价格中的水分。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着重加强抗肿瘤药物、抗菌药物以及辅助用药的管理。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线索移交机制。对于在纠风工作中发现的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等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税务部门进行核查检查。落实“一案多查”这一举措,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密切联动,加强请示汇报工作以及线索移交工作,努力争取提前介入。
市医保局按职责牵头,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牵头,市税务局按职责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2月底前
11
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加大工作推进的力度。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着落实纠风工作要点的牵头职责,需联合机制成员单位构建工作会商制度,使协作机制得以健全,制订出工作方案,将落实举措进行细化,明确责任的分工,把主管责任予以落实。要聚焦重点来建立台账,切实提高要点的落实成效。推进对行贿和受贿一起进行查处,充分运用举报所提供的线索,迅速把在工作过程中察觉到的纠风方面的线索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司法部门,促使规纪法的衔接得以加快落实。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持续推进
12
推动机制建设的完善。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来建设医院文化,始终坚守纯粹的医者信念,大力弘扬崇高的职业精神,对医学科学规律予以尊重,对医学伦理道德进行遵守,依照临床诊疗规范医保卡网上套取现金渠道(搜微eai618)医保卡取钱流程,医保空白怎么套啊,使医务人员的临床诊疗行为得到规范。逐步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对医疗机构与医药企业的合作形式进行管理。持续规范医疗机构在接受捐赠、开展临床科研、举办学术会议或进行项目等方面的业务行为。推进建立违法违规企业的重点关注名单。建议行业内的单位在开展合作时,要审慎考虑与名单内的企业进行合作。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持续推进
13
加强廉洁生态的营造工作,将责任落实机制加以完善,构建自我教育机制,对风险防范机制进行优化,从而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共同推进
持续推进
14
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工作以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组织做好国家和本市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组织第十二届市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监督员前往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组织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与国家公立医院满意度线上调查,同时部分民营医院也参加其中。委托第三方机构来完成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的调查工作。并且把调查结果运用到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医院等级评审以及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当中。
市卫生健康委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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