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对航空运输类运输合同纠纷产生了影响,这类纠纷存在增加的趋势以及多发的风险。本文针对一些常见的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展开法律方面的分析。
疫情导致的改签和退票
张某在 2020 年 1 月 15 日购买了 2 月 1 日的机票。随后新冠肺炎暴发,张某申请退票。在这种情形下,按照民航局政策的要求,在 2020 年 1 月 28 日 0 时之前已经购买了机票,并且乘机日期是在 1 月 28 日 0 时之后的旅客,只要在航班起飞之前提交退票申请,就可以免费办理退票手续。民航总局政策明确,在 2020 年 1 月 24 日之前购买的客票,若符合航空公司本次疫情退改政策条件且未使用(除境外航空公司外),在客票有效期内,无论是否已起飞(部分航空公司需在起飞前),联系原购票处退票都免收退票费。该政策要求下,若出现航空公司或代理购票公司不给予退票的情况,旅客可主张其合法权利;若出现航空公司或代理购票公司收取退票费用后才给予退票的情况,旅客也可主张其合法权利。
王某在 2020 年春节期间返乡过年。2 月 1 日,他购买了 2 月 7 日返回工作所在地的机票。之后,王某向航空公司申请退票,并向航空公司说明了地方管制的原因以及自身的隔离情况,表明自己无法按期乘坐该航班。然而,航空公司以不符合民航总局免费退票政策要求为理由,不同意王某的免费退票申请,还要求王某支付退票手续费。
【分析】
《民法总则》第 180 条作出规定: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民事义务的话,无需承担民事责任。倘若法律另有相关规定,那就依照该规定来执行。2020 年 1 月 20 日,国家卫健委把新冠肺炎归入《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范畴,同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以及控制措施。
通行观点认可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相关文件也认可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民法总则》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包含新冠肺炎疫情。《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也包含新冠肺炎疫情。新冠肺炎疫情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王某不能按照原定出发时间履行双方运输合同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倘若王某及时告知了不可抗力事件,并且提供了交通管制、人员管制以及社区管制等方面致使合同目的确实无法实现的相关证据材料,那么航空公司就不应该以民航局的政策要求来对抗法律规定,而应该为其进行免费改签和退票处理。
复工、开学时间延迟导致变更行程
企业原本定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复工。员工陈某则预定在 2020 年 2 月 9 日乘坐机票返回工作所在城市。之后企业因疫情将复工时间调整为 2 月 15 日。陈某决定把机票改签至 2 月 14 日。航空公司称陈某应依照改签规定支付相应的改签费用。
【分析】
这种情况,不是陈某因不可抗力而需要延期上班时间。而是疫情使得假期得以延长。在这种情形下,不存在客观的阻碍事由阻止陈某返回。陈某对返回时间拥有自主选择权,这不属于因疫情引发的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免费改签和退票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旅客的机票退改事宜与普通人员不同。依据民航局疫情期间的政策,为了便于学生旅客办理机票退改手续,从 2 月 11 日零时开始,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已经购买了 3 月 31 日 24 时之前航班机票的学生旅客,能够在航班起飞之前,凭借学生身份证明免费办理退票或者将航班改期至 3 月 31 日 24 时之前的其他航班。若有航空公司违背该项规定而收取退票费,那么学生旅客能够依据该规定来主张自身的权利。
航空公司更改航班起飞时间、机型
疫情期间,航空公司会频繁出现取消航班或更改机型的情况。这是因为满座率低、运营成本高,并且受到降落的管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60 岁的杨某在 2020 年 2 月 2 日购买了 2 月 10 日的机票。因为年龄较大,出于身体原因和乘坐舒适度的考虑,他特意选择了白天的航次、大航空公司的航班以及大机型的飞机。这张机票的票价是当天所有航次中最贵的全价票。2 月 9 日,杨某让家里人办理网上值机,这时他才知道机型由 787 变成了 737,然而航空公司并未通知他机型变更的情况。杨某是否享有免费退票权利。
【分析】
旅客购买航空公司的机票,这样双方就建立起了运输合同关系。依据《合同法》第 2 条所规定的“合同的内容”,倘若航空公司随意变更机型、起飞时间、降落地点等合同的主要条款,就应当及时把这一情况告知旅客。当旅客表示同意之后,双方就会按照变更后的合同来履行各自的义务。
《合同法》第 300 条有规定: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且降低服务标准的,要根据旅客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若提高服务标准,则不应加收票款。即便旅客已经接受了变更,依然可以要求航空公司退补因机型、时间不同等而产生的差价。当旅客不同意变更时,航空公司除了能够维持原有条件之外,应当免费全额退款。
关于行程地点的变更,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其一,如果是在起飞之前,由于目的地的疫情管控政策,导致旅客无法抵达(例如武汉城市处于封闭状态),那么就应当及时通知旅客,并且为旅客办理全额退款。其二,如果是在飞行过程中,因为天气等因素而无法降落到目的地,那么在降落后应当为旅客提供住宿以及其他的补贴便利。
行程中出现确诊病人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已经完成飞机行程的旅客最担心的事,就是通过确诊旅客交通工具查询,发现自己乘坐过的航班中有确诊病例;已经完成火车行程的旅客最担心的事,就是通过确诊旅客交通工具查询,发现自己乘坐过的火车中有确诊病例。这种情况下,承运人是否应向其他旅客进行赔偿呢?
【分析】
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在国家层面未对其定性且媒体未进行全面宣传的情况下,承运人无法知晓疫情的存在,难以预见疫情的暴发及广泛传播态势,也无法在医疗手段之外判断旅客中是否有感染人员。只要承运人尽到了安全承运的义务,对疫情的传播不存在过错,就不应该对其他旅客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在运输过程中,当有旅客出现干咳、发烧等其他明显的疑似症状时,倘若条件允许,承运人仍不采取紧急、必要且合理的暂时隔离措施,之后导致出现病情扩散、传染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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