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执行中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俗称“限高令”)。然而,仍有人心存侥幸并铤而走险,通过“黄牛”购买机票来规避“限高令”。后果是很严重的,例如江阴的周某就因这样的行为被“拘留”了。
被执行人写的具结悔过书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江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承办法官收到了一条短信。这条短信显示,被执行人周某将于晚上 7 点乘坐飞机抵达无锡硕放机场。经查询得知,周某已被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且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乘坐飞机的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限高令”。
江阴法院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为及时控制被执行人。晚上 7 点 26 分,他们前往无锡硕放机场,在那里将被执行人周某控制住。经调查得知,周某是通过“黄牛”购买机票,准备前往越南旅游。执行法官当场告知周某,其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的第三条。该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这些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随后写下了《具结悔过书》,并保证今后不再有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行为。如果有紧急情况,他会及时向法院报告。
周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限高令”。综合考虑其行为以及表现等情况,江阴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案件承办法官称,存在违反“限高令”而进行消费的行为,此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将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其进行拘留和罚款。倘若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那么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江阴法院会持续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精神贯彻落实好,进而开展打击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乘机的专项整治行动,把违法的漏洞给堵塞住。
记者就周某通过“黄牛”购票出境的情况咨询了相关行业人士。据悉,当下“限高令”的相关限制出境信息能够关联到机票购买端,却还关联不到机场的安检端。所以,“漏洞”存在于机票购买环节。并且,现在机票购买的平台较多,这方面的漏洞需要进行补上。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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