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证券缩写:*ST 公告编号:20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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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报网络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司”)最近从股东彭彭那里学到。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6年8月29日, Co.,Ltd。(以下称为“ Shen ”)签署了“ Shen Co. (以下简称“协议”统称为“协议”)规定原告是融合党,彭彭(Peng Peng)为综合方,两方进行了股票股票销售的回购交易。根据该协议的协议,彭彭(Peng Peng)共有2600万股股票“东方网络”(证券代码:)作为认可的股票,将原告纳入了总计1.3亿元的资金。作为彭彭(Peng Peng)的配偶,Wei 于2016年8月4日同意同意彭彭(Peng Peng)的上述交易,并于2017年表明他愿意与被告彭彭(Peng Peng)承担相关的融资责任。后来,彭彭为原告总共增加了500万个“东方网络”股份。截至目前,在一些承诺之后,原告仍然享有被告彭彭(Peng Peng)持有的30,999,990“东方网络”股份的权利。
2018年4月17日,由于“东方网络”股票的收盘价为5.6 ran/,该协议项目下的两笔交易的绩效保证比率低于协议的最低绩效保证比率。朋友及其配偶尚未履行根据合同提高表演者绩效为最低价值的义务,也未能全额支付收入利息以构成计划违反合同的计划。违反合同的相应责任应按照“协议”分担。结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考2018年10月9日该公司发布“关于控制股东民事起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89)。
上海金融法院于2019年6月30日作出了首次审判判决。判决如下:
(1)被告彭彭(Peng Peng)和被告韦伊·尤普(Wei )应在本判决有效之日起十天之内,共同向原告的91,460,000元人民币偿还给原告的元。
(2)被告彭彭(Peng Peng)和被告韦伊·尤普(Wei )应共同支付原告沉旺洪尤恩(Shen )的利益9,402,353.06元和91,460,000元的利益,因为这项判决的有效性之日起了十天之内。 6%计算的利息;
(3)被告彭彭(Peng Peng)和被告韦伊·尤普(Wei )应在15,282,059.18元和91,460,000元的判决之日起,共同支付原告Shen 和91,460,000元。以利率的18%计算的销售损失;
(4)如果被告未能履行上述上述段落的付款义务,那么Shen 可能会同意被告Peng Peng的折扣30,999,990股的折扣。为了获得赔偿,承诺的股票拍卖和销售的价格超过了被告彭彭和被告韦伊·尤普林。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该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发布的“诉讼中股东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88)。
第二,案件的进展
最近,彭彭收到了“实施通知”。 2020年1月7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行政通知”(2020)上海74号24号。主要内容如下:
如果您(单位)和 Co.,Ltd。保证证券回购纠纷,则(2018年)上海第74 No. 137民事判决书已有法律效力。申请人申请了我们法院的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1月3日案件。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240条,以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第24条,涉及有关该法院的几个问题执行人民法院(审判)”,您/您的单位履行以下义务:
(1)被处决的人Peng and Wei 向申请人Shen Co.,Ltd.支付了125,345,538.82元。
(2)执行费是被处决的人共享的192,745.54元。
那些不能按照有效的法律文件履行其法律义务的人,根据法律执行上海金融法院,并要求被处决的人在执行费期间承担债务利息,延迟表演者的表演者或两倍延迟性能。
3。其他情况解释
1。截至该公告披露,彭彭持有该公司的57,853,383股,占公司总股票的7.68%,其中保证股数量为30,股,占其总股票的53.58%;它占其总股份的100%。
2。2019年9月6日,公司披露了“公司股东签署股票转让的框架协议和投票权的投票权”(公告编号:2019-107)。全部转移到山东 Co.,Ltd。(以下简称为“ 的”),占东方网络总权益的12.23%。同时,彭彭将所有投票权,提名和建议,参与权,参与权,会议权,收取投票权以及其他权利以及收入权和股票转让权权利除外在东方网络92,173,383股中。他和唯一在山东()或山东()辛坦()指定的主体上行事的地方。
彭彭(Peng Peng)涉及与鸟类证券有限公司(Ltd.完成股权变更程序日。股本变更完成后,彭彭公司的股票降至57,853,383股,占公司总股票资本的7.68%。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信息中有关公司的相关公告。
3。如果被处决的人彭彭和韦伊·尤普(Wei )未履行其付款义务,那么Shen Co.,Ltd.将能够折现Peng Peng的30,999,9990股公司股票。涉及30,999,990股的拍卖风险。如果Peng Peng和 Co.,Ltd. 30,999,990股被拍卖并出售出售,则Peng Peng持有的公司将更改为26,853,393股,占公司总股票总额的3.56%。
4.公司是否有其他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尚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不根据其他重大诉讼和仲裁事务而存在,这些事项不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相关规定披露。
5。对公司可能存在的影响
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问题的进展,并将根据相关法规及时执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杂志》,上海证券新闻,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型CHAO信息网络()。 消耗大多数投资者仔细决定并关注投资风险。
6。准备文件
1。上海金融法院“行政通知”(2020)上海74号24;
2。上海金融法院“财产报告财产命令”(2020)上海74号24号。
坐在这个公告中!
东方时代网络媒体有限公司
董事会
2月18日,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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