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省教育厅发布了《吉林省 2023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其精神和要求明确。现将长春市 2023 年下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相关事宜予以通知。
一、认定范围
长春市户籍人员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外省市户籍人员持有长春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需注意,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都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同,不能用来替代)。
长春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长春市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也可以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本科或专科(已毕业人员身份)申请认定。
3.驻长春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在长春市工作的港澳台居民,若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就能在其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以及持五年有效期台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岛居民,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其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等与内地(大陆)申请人大致相同。
二、认定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的学历。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所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他们的学历能够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以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时,需要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也需要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的学历。同时,还需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测试有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时,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的标准;申报除语文学科之外的其他学科时,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的标准。对于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应以认定机构所发布的信息为准。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且取得了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此证明在有效期内;或者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合格,并且取得了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该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机构
长春市户籍人员和持有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驻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长春市教育局申请。
长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时,向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则向长春市教育局申请。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利用已获取的学历进行认定。
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若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向长春市教育局申请;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向长春市教育局申请;若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长春市教育局申请。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人员,以及持五年有效期台岛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若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而若要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则应向长春市教育局申请。
四、申请认定流程
包括网上申报、现场确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三个环节。
(一)网上申报
1.9月25日—10月12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要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需仔细阅读说明。申请任教学科时,必须与教师资格考试的学科(专业)保持一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无需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其学科应与面试学科保持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其学科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契合;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其学科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相统一。
“申请地类型”的选择如下: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就选择“户籍所在地”;要是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就选择“居住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选择“居住地”。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在读专升本学生,必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来申请;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在校最后一学期的在读研究生,必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来申请。两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个人信息时,下图中选项必须选择“否”。
成功报名之后,申请人要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这个环节查看签字的效果。如果在预览的时候发现签名不够清晰,那么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进行签字并上传。
且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按照系统的要求,将其他申请材料完整且如实进行填写,接着核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在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按钮来上报报名信息。
网上申报信息要求本人填写,不得代填,出现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长春市(包括公主岭)户籍及持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若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在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3 日期间,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0 至 16:00,前往长春教育学院(长春市绿园区青萍路 242 号)113 室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申报人员应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长春市内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要到学校就读所在地教育局或者户籍地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一份(在预览中打印)。
(2)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有 1 张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彩色白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需注意,此照片用于制作证书,且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是同一底版,人像比例要合理,图像需清晰,照片背面应注明申请人姓名以及报名系统分配的 8 位报名号。
长春市户籍社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地户籍社会人员则要提供长春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驻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若无法提供长春市户籍或长春市有效期内居住证,可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且证明格式需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该证明应明确显示申请人属于驻长春市部队。
学历证书方面,若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就无需在现场提供;若比对不成功,需提供证书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对于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必须在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地区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方面,若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就无需现场提供;若比对不成功,申请人得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要小于,格式为 JPG,且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必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通过教育部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的,不需要在现场进行提供。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专用表》可自行下载,需正反双面打印,表在附件中。网报之后就可以进行体检。申请高级中学、中职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长春市内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需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且要加盖体检医院的公章。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是按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来执行的。在这些标准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还需要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 号)里的相关项目。其他县市区的体检医院需要咨询当地的认定机构。对于视障人员,体检时可以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对于听障人员,体检时可以减免听力检测项目。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时,需要另外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长春市全日制专升本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信网的带二维码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进行核查。港澳台居民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其无犯罪记录证明需由申请人自行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岛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对于香港、澳门申请人,若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可与吉林省教育厅联系并出具相关函件。
视障人员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听障人员也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取资格证
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其发证时间由认定机构另行通知。对于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在进行现场确认时需扫二维码加入 群,而证书的发放时间会在官方 群上进行公布。领证需要凭借本人的身份证前往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然后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遗失需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不支持通过邮寄的方式领取。
五、其他须知事项
申请人每次仅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在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其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次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学校或任何机构都不被允许代替报名。如果有人违反规定,从而影响到本人申请教师资格,那么责任需要由申请人本人来承担。
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工作。如果因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者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那么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其他未处理的事宜,需关注各认定机构所发布的通知公告。申请人务必及时进行查阅,以此避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755-88186625
电子邮件
admin@lanyu.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