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8 日,央行官网消息显示。人民银行为加快构建完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的机制,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其深入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所提出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的决策部署。随后,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该办法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
《办法》包含七章,共计六十八条。其一为总则,此章主要针对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基本原则作出了规定。其二是金融机构行为规范,主要从银行和支付机构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顶层设计、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以及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其三是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从消费者金融信息安全权的角度,进一步增强了信息知情权和信息自主选择权。第四章是关于金融消费争议解决的内容,对争议解决的程序性规定以及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进行了详细的细化和完善。第五章为监督与管理机制,依据人民银行新“三定”方案,对制度制定、协调机制、监管执法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第六章是法律责任,明确规定了银行、支付机构的责任,高管的责任以及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责任。第七章附则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参照适用的机构类型;二是解释权;三是生效和废止等。
下一步,人民银行会持续推进《办法》的落地实施工作。这样能进一步规范银行以及支付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能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办法》的各项要求去做,要切实肩负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保证自身的经营行为是依法合规的。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稍晚时间针对《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该负责人称,制定《办法》主要有五个目的。其一,这是坚持金融监管问题导向的客观需求;其二,这是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的现实需求;其三,这是完善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履职需求;其四,这是打击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合理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的迫切需求;其五,这是更好地回应基层呼声和社会关切的实际需求。
该负责人称,其一,《办法》对上位法要求进行了细化与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与一般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在金融领域需要有更细致的规定。其二,涉及人民银行履职依据的问题。[][][]
以下为问答实录: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党的相关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指示。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要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的决策部署,要加快建立完善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金融监管体系,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银发〔2016〕314 号文印发)的基础上,结合新需求等情况,修订、增补相关条款后,将该实施办法升格为部门规章,并以人民银行令形式发布实施。
二、制定《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二是从现实需求角度来看,需要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长远和根本利益,提升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文件的法律效力层级,从而进一步对银行、支付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四是从打击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合理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的角度来看,存在迫切的需要,以解决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成本过低的问题。七是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的加快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进程的期望作出回应。
三、《办法》主要解决了哪些问题?
一是关于细化和落实上位法要求的相关问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与一般消费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相关内容在金融领域需要有更细致的规定。二是关于人民银行履职依据的问题。原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层级处于较低的状态。将结合新的“三定”方案,提升《办法》的法律效力层级,这样做会更有利于人民银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另外,还存在原有规定的适应性方面的问题。金融消费领域在原规范性文件实施三年多后出现了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党中央和国务院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所以需要在原有规范性文件之上出台部门规章,以便及时对监管手段和策略进行调整。其四是关于合理提升违法违规成本的问题。原规范性文件未配置相应罚则,这使得对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较为有限。《办法》专门设置了一个章节来规定法律责任,从而解决了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中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的这一问题。
四、《办法》主要从哪些方面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办法》秉持着问题导向的原则。在实践中,有一些问题反映得非常强烈。其中尤其涉及到与金融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八项权利。对于这些问题和权利,《办法》进行了重点的突出以及有的放矢的规范。规章增添了受尊重权的相关内容;因金融市场发展的需要,在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方面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吸纳了“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的内容,对营销宣传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范;在保留原有的金融信息保护专章的基础上,以达成保护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的目的,从信息收集、披露和告知、使用、管理、存储与保密等方面进行了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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