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心系八方/正文
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及政策解读2024

 2025年03月10日  阅读 18

摘要: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和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文号为荔教规〔2024〕1号。区属各幼儿园需知晓,为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并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区教育局与区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该实施办法,现已印发给你们,望...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和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文号为荔教规〔2024〕1 号。区属各幼儿园需知晓,为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并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区教育局与区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该实施办法,现已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和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在 2024 年 3 月 28 日制定了本实施办法。联系人是陈慧珊,联系电话为(未提及具体号码)。此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 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结合荔湾区实际情况制定。这些文件包括《关于调整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6〕22 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7〕54 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粤组通〔2017〕44 号)、《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粤教助〔2020〕6 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9 号)。

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和幼儿班中,3 至 6 岁的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可获得资助,同时孤儿、残疾幼儿、事实无人抚养幼儿及其他优抚对象也在资助范围内。这些幼儿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资助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父(母)持有民政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其二,父(母)持有民政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其三,父(母)持有民政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其四,父(母)持有民政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其五,父(母)持有总工会所核发的有效的《特困职工证》。父(母)或本人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优抚证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等。本人持有民政部门核发有效的《儿童福利证》,或者持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6.省、市学前教育资助相关文件所涉及的重点保障人群。第二类扩大资助对象为 3 - 6 岁幼儿。这些幼儿就读于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和幼儿班。他们来自农村地区,或是随迁子女家庭等经济困难群体。

荔湾区教育局投诉电话_荔湾教育局地址_荔湾区教育局电话

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其一,拥有农村地区户口,此户口是以国家统计局当年公告的全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查询结果为依据的,同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其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且该居住证上登记的住址在荔湾区辖区内的非广州市户籍人员的子女,同时存在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一)第一类优先资助对象,是按每人每学年不低于 1300 元/人(含各级财政资金)的标准给受资助的幼儿提供资助。3. 完成申报工作。审核幼儿园时会成立评审小组,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对资助申请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接着将初审后的材料提交给区教育局审核,之后把审核通过的幼儿名单在本园宣传栏进行不少于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审定工作在公示结束后由区教育局进行。区财政部门发放审定通过的资金,这是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的。相关幼儿园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这些资金发放给受助申领人。

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来组织执行本实施办法,以确保资助政策能够顺利实施。各幼儿园需将学前教育资助视为重要工作。要明确园长为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专职人员,由其具体负责此项工作。6. 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四)区教育局应把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按照资助人数和标准足额申报。同时,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不得对其进行挪用。加强对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要保证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出去,并且要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要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于那些存在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以及截留财政资金等行为的情况,要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且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荔湾教育局地址_荔湾区教育局投诉电话_荔湾区教育局电话

幼儿园需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以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引导社会捐资助学,进一步建立相关优惠政策措施以鼓励捐资助学。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进行捐资,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事实无人抚养幼儿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六、附则方面,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其有效期为三年。当有效期届满或者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时,将会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依规进行评估修订。《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工作规定的通知》(荔教规〔2019〕1 号)被废止了。同时,《关于延续实施的通知》(荔教规〔2022〕2 号)也被废止了。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wen.bjhwtx.com/post/9112.html

标签:

博览广文网

博览广文网为所有文学爱好者、新闻爱好者、关注生活多方面内容的观众朋友提供多方位的内容呈现、提升阅读空间、填充碎片时间,开阔读者的视野、增长见识、了解民生、一个让您不出户尽知天下事的网站平台!
热门标签
关于我们
广文舒阅网—让天下读者有家可归!这里汇聚了各类优质文化信息,无论是全球热点、历史故事,还是实用百科、趣味探索,您都能轻松获取。我们希望用阅读点亮您的世界,让每一次浏览都充满收获和乐趣。
导航栏A标题
广文舒阅网
扫码关注
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热线:0755-88186625
Q Q:8705332
Email:admin@lanyu.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雅缤纷国际大厦5层501
Copyright 深圳市蓝宇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0131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