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买车。在一些车行给消费者办理购车手续的过程中,车行满口承诺,称不管消费者的条件怎样,银行贷款都不会有问题。然而,一旦车行收取了定金,消费者就被“套牢”了。近日,记者从市消委会那里得知,自今年 1 月起,消费者在买车贷款未成功的情况下退还定金遭遇困难,类似这样的投诉案件已经受理了 54 起。
案例一:
退还定金一波三折
今年 3 月,市民高先生前往江门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因无所需现车,他未立即购车,却支付了 2 万元定金并签订了《定购意向书》。当时,该公司称若 4 月 29 日前仍无高先生需求的现车,就会退还定金。之后,高先生办理贷款需本地担保人,该公司表示若贷款批不下来,随时可退还定金。
5 月 2 日左右,高先生给该公司打去电话,要求退还定金,该公司告知高先生可以直接前往店里办理。5 月 8 日,高先生来到该公司办理退定事宜,然而该公司称不会直接退还现金,只会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5 月 13 日,高先生再次拨打该公司电话,了解退定的情况,该公司又以退还定金需要老板签字作为理由进行推脱。高先生认为该公司的做法不合理,于是向蓬江区消委会投诉。
调解结果:
退回消费者支付定金元
蓬江区消委会环市投诉站接到投诉后,联系了双方以了解情况。在认定投诉内容属实之后,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该公司已经退回了投诉者支付的定金。
案例二:
选择其他贷款套餐,多出7800元
今年 7 月,市民吴先生在江门市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汽车订购。他订购的是一辆全新英朗 15N 自动豪华版汽车,这辆车的总价是一定的金额。双方协定首付为一定的金额,贷款 7 万,贷款期限为 3 年,每月还款 2066 元。
当天,吴先生交付了元定金,并且签订了商品车销售专用协议。之后,该公司告知吴先生贷款未通过,要求他选择其他贷款套餐。该公司销售主管称总额不会改变,利息大约多了 4000 元(只是口头表述,未留存证据)。吴先生表示同意,于是将申请资料交至店里,办理贷款手续(未签订任何正式合同)。随后,吴先生发现结算总额比原本应有的多了 7800 元,这个总额接近某个数值。其中包括首付的部分、贷款的部分,还有被强迫购买的 GPS 盗抢器 2800 元以及月供 2104 元且供期为 36 个月。吴先生要求退还定金,但该公司不予退还。在无奈之下,吴先生向蓬江区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调解结果:未达成一致
蓬江区消委会环市投诉站接到投诉后,联系了双方以了解相关情况。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工作人员建议投诉者通过其他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而投诉者对此表示理解。
案例三:
不退定金,扣钱、找人购买车辆二选一
今年 7 月,市民李小姐在某汽车公司订购了一辆丰田雷凌汽车,这辆车价值一定金额。她支付了 5000 元定金,并且有合同。
后来,李小姐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批。她通过微信联系该公司,向其说明了情况,并要求退回定金。然而,该公司拒绝了她的请求,并提供了两个方案来解决此事:一是扣除 2000 元;二是让市民找人购买车辆。李小姐认为这两个方案不合理,于是向蓬江区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调解结果:
退回消费者支付定金4000元
蓬江区消委会仓后投诉站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刻与双方取得联系。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商家已经将 4000 元退还给了投诉人,投诉人对此表示认可。
消委会提示
消费者在购车时,与 4s 店、车行签订协议需谨慎。要仔细看清购车合同,以防因贷款相关事宜产生不必要麻烦。不可轻信商家口头承诺,最好双方立下书面约定。若遇到超过一定时限或贷款不成的情况,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车退定金。
各汽车经销商需对有按揭意向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主动告知存在按揭办不下来的多种情况,提醒可能存在的风险,还要对消费者的银行信誉状况进行详细调查,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记者:陈丝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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