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公民胡先生根据财产要求向财产支付了2,000元的装饰押金,并于2015年1月6日通过了财产认可,以搬进他的新家。但是,直到今天,胡先生仍未获得他本应在很久以前返回的装饰押金。
2012年,胡先生在兰斯汉区的孟山大道和 Road的交叉路口购买了Jin 社区的一所房子。 “我以前没有对其进行翻新,直到2014年底我才开始对其进行翻新。”胡先生说,根据财产法规,他支付了2,000元人民币的装饰押金,“当时,财产管理层表示,该押金可以在接受装饰后一个月后退还。”
今年1月6日,胡先生完成了翻新,并通过了财产认可。 “ 2月6日,我联系了物业管理公司,并说该存款将在几天内退还。”胡先生说,由于这是年底,因此农历新年将很快,他没有继续询问。
“新的一年之后,我要求该物业退还我的装饰押金。”胡先生说,当时,该物业告诉他,他的财务状况并不富裕,他无法退款。 “我已经将装饰押金退还给了该物业,因为邻居在退款之前也首先还清了押金。”胡先生说,装饰已经超过两个月了,但押金尚未退还。 “我希望该物业可以尽快将钱归还给我。”
3月13日下午,记者与 物业的Gao联系。高先生说,从业主那里收取装饰押金后,该物业将资金移交给总部。 “我们的总部主要从事房地产,最近可能有一些问题,因此资金到达了一点。登记和安排号码的财产,该财产将安排尽快将钱退还给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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