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引发的毒品阴影】
李萌注意到同伴吃某类瘦身药品后减重效果明显,虽然猜测是"无证商品",还是买来试用了,她没料到,那药里含有麻黄碱——这种东西二十多岁时因吸食冰毒曾被她抓过,虽然过去好几年了,她对吸毒时那种过分亢奋的感觉记得清清楚楚,却没认出减肥药引起的类似现象。
【犯罪链条的起点】
服装店职员刘某某售卖该款瘦身产品,已经触犯法律。调查发现,刘某某的幕后主使是她的上司杨某某,杨某某在六个月内靠贩卖含有麻黄碱的瘦身产品,赚取了五万元不义之财。杨某某的"经营思路",源于其韩国留学时期,通过微信朋友圈与一位韩国医疗器械从业者结识,从而拿到了货源渠道。
【跨国贩毒网络的暴露】
经过警方的深入调查,查明杨某的物品源自河南郑州的吕某,该人每日向全国二十多个地方寄送大量快件,其中大部分是违法的减肥药品。尤为重要的是,吕某的姐夫尹某——另一位韩国留学生——自2021年起快件数量大幅上升,这一时间节点与杨某等人接触减肥药的时间完全一致。一个家族性质的犯罪团伙轮廓逐渐显现:尹某作为国内的总代理商从海外采购货物,与吕某合作通过快件渠道分销到全国各地。
【收网行动的关键突破】
二零二二年六月上旬,执法部门通过金融监控系统发现渠道商有不寻常的资金流转,从而追踪到尹某的动向。六日那天,在沁阳的住处将尹某拘捕,当场起获大量添加了麻黄碱的瘦身药品,数量达到数千件。所有涉案者在接受讯问时都声称"对产品含有违禁物质并不知情",不过国家相关法规早已清楚指出食品产品不允许掺入麻黄碱,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贩卖有毒有害食品的法律条文。
【法律定性的核心争议】
检方认定此案属于售卖有毒有害物品案,而非药品案件,原因是相关产品被当作健康辅助品应用,且不具备医治病症的作用。当事人尹某所谓"海外合规售卖"的说法站不住脚——那些没有标准包装、成分信息不明的散装药片,在任何国家都不允许当作食品或药品进行交易。特别是在我国,含有麻黄素的保健类产品是被明令禁止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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