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基本概念
本制度所指的行政执法全程文档化,是指执法机关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运用书面材料、影音资料等手段,对执法工作的所有步骤进行细致记载并加以整理存储的行为。这种文档形式包含了从执法开始、收集证据到审核判定、实施告知的每一个阶段,旨在保障执法行为的可追溯性。
行政执法记录的具体要求
5. 操作流程制定
各行政部门要针对具体执法任务,拟定相应的全程记录工作规范,清楚界定各步骤的记录内容与规范。这些规范要切实可行,保证执法人员在执行记录任务时,能够遵循一致的标准。
7. 设备保障
为了确保执法记录工作的正常进行,行政机关必须准备相应的记录、存储以及管理装置。这些装置的购置费用需要归入行政执法经费当中,以此保证设备配置能够满足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执法启动环节的记录要求
9. 申请启动记录
行政机关在处理个人、单位或团体发起的行政监管流程时,必须清晰记载请求事项、接收状况以及修正指示等细节。
依职权启动记录
当执法机关主动发起程序,必须记载案件来源和立案情形,以此保证执法活动的合宪性与合理性有凭证可依。
调查取证环节的记录规范
10. 调查取证记录要求
调查核实与听取意见期间,监管机构须完整记载各项细节。务必留意,若涉事者或关联人士不配合审查,执法者必须详尽记载其对抗情形及缘由,此等资料应作为关键凭据加以留存。
审查决定环节的记录规范
11. 审查决定记录
监督与裁决是法律执行的核心步骤,执法机关务必依照规范全面记载相关情况,保证裁决流程公开、公平。
送达执行环节的记录规范
12-13. 送达执行记录
执法部门在处理送交与实施相关事务时,须针对具体情况认真完成登记任务。当传递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时,必须精确记载递交的具体时刻、采取的手段以及收件人的反应等核心内容。
音视频记录的特殊规定
15. 音视频记录定义
音视频记录就是通过现场执法设备完成的全程声音影像捕捉,这种方式能够更加客观地还原执法现场的实际情况。
17. 音视频记录适用情形
明确了若干必须实施音视频记录的执法行为类型,保障关键执法步骤均能留下影像资料。
18. 音视频记录重点内容
已清楚界定音视频资料需着重收录的信息,涵盖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执法流程的细节,以及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证明材料等。
19. 记录清单管理
部门需要制定执法活动全程影像资料清单,要清楚界定影像记录的使用界限,并规定详细标准。
记录保存与管理规定
20. 保存管理制度
监管部门需要构建完善的档案留存规范体系,具体包括确定文件归档的方法、规定资料存储的时间长度,以及指定专人承担管理职责等事项。
21. 记录移交时限
所有文字资料和音视频资料,须在执法过程终止后二十四小时内,上缴给指定的部门归档,不允许执法工作人员私自留存。
记录调阅与使用规范
在特殊情形下查阅资料必须获得单位主管的许可,监督检察、法律事务等机构因公务需求索取资料时,执行单位有义务予以协助。
违规行为的处理
24. 责任追究
对于违背完整流程记载要求的情况,监管单位会要求其纠正,以保障该制度能够严格实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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