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招募工作严格依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权威文件来实施,旨在确保整个选拔过程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这项招募计划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将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终止。具体的职位要求内容载于《天津中医药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可借助该资料筛选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申请。
【不适合录用情况】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应聘:过去在公务员选拔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存在作弊行为,并且现在仍然处在不能参加考试的时间段内的;如果和要录用的岗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系(就是在任职后会出现需要回避的情况的)。设立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
【报名方式】此次招募采用线上报名系统(天津中医药大学人事招聘系统)来受理申请,不接收纸质简历。报名者众多,若不符合岗位要求,不会单独通知。应聘者需仔细核对该岗位的条件,再递交材料。
报名最后期限会根据材料处理情况和岗位需求适时调整,确切信息将在学校官网招聘版面发布。资格审核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执行,通过审核的人员名单最迟会在单位评估前五天公布在那个版块。
【资格评定规则】资格评定贯穿整个招募过程,若任何环节发现申请者与基本要求不符,将取消其参与资格或录用资格。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者,须参与组织进行的现场资格验证,具体安排将在验证前三天于官方网站公布,伪造信息者将即刻失去面试资格。
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一半,共同构成总分,所有分数都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整体评估采用综合方式,考核过程和面试过程各贡献一半分数,合并计算得出最终评分。评定结果将在面试环节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大学官方网站上。
审查期间须确保有五个工作日的审查期限,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失去被录用的资格。机构将运用全国教师管理平台,确认应聘者的执教资格证明、性侵类违法案件的记录,并且按照上级的指示同时查证有无失信联合惩戒的情况。倘若核实情况未达标,即视为审查不合适,但应聘者有权依照法规申请复核和诉讼。
补充方案如下,招聘期间若有环节出现空缺,学校可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补选,最终决定权归天津中医药大学所有。报名期间、考试期间、体检期间、考察期间若有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相应处置。
应聘者须经常留意大学网页上的招募信息,任何流程变动及重要日期都会在该处公布。务必提前备妥学历凭证和学术水平证明,以及个人科研成果的相关材料,以确保资格评定能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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