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为单位出租住房的员工未能履行其安全管理责任
2月29日,海德式公共安全局的肯次警察局在对司法管辖区的租赁房屋进行检查期间发现,一家餐饮公司租了一所房屋给雇员的宿舍。在此期间,公司没有为宿舍制定安全管理系统,商店经理作为宿舍经理未能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根据“北京住房租赁法规”第24条第24条的规定,公共安全机构命令该公司在时间限制内纠正问题,并做出了10,000元的罚款决定。
法律法规:“北京住房租赁法规”的第23款,第2款规定,如果单位租赁住房租金为该单位的雇员居住,则该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管理系统并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第64条第2款违反了本规定第23条第2款规定的规定:如果一个单位出租房屋为其雇员的住所,则公共安全机构应命令其在一个时间限制内纠正局势,并将罚款不少于10,000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00卢比;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将罚款不少于100,000元人民币,不超过500,000元人民币。
案例2:房地产机构未能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
最近,公共安全局的广播警察局在检查期间发现,区社区的租赁房屋的承租人用于非法和犯罪活动。房屋由房地产公司经营和管理。该机构没有定期检查房屋的使用,也没有根据法规注册承租人的信息,也不了解房屋的实际使用,从而导致房屋的严重安全风险。根据《北京住房租赁法规》第23条第2款的规定,公共安全器官对房地产机构判处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北京住房租赁法规”的第63条,第2款:如果租赁住房违反了该法规第13条第1款第1款第1款第1)条的规定,则公共安全机器的规定应在时间限制内命令校正,并且可能不小于3,000 rmb 3,000和不超过RMB 30,000 rmb 30,000 rmb 30,000。
材料来源:人口军,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和其他部门
继续滑动查看下一个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755-88186625
电子邮件
admin@lanyu.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