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是我的。我只是写的少,没有伪造简历。这不能被视为欺骗!”
S女士在法庭上“有争议”。但是,她忽略了一个人的过去历史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反映该人适应新环境和新事物,团队合作能力等的能力。在理解新招聘时,这些因素对雇主至关重要。
最近,北京地区人民法院听到了由于隐瞒工作经验而引起的劳资纠纷。
案例审查
2022年4月,S女士在网站上申请了A公司的职位。提交的简历指出:从2015年7月到2022年3月,只有4项工作经验。
2022年5月,S女士加入了A.公司。同一天,双方签署了一份劳动合同,并在缓刑期达成协议。
加入公司后,已证实,S女士在2015年毕业后的7年内在17家公司工作,并且大多数在缓刑期间被解雇或辞职。
因此,在2022年6月7日,A公司提议在缓刑期间终止劳动关系,理由是S女士未能如实提供她的工作经验,并于6月8日向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S.
双方都承认,S女士一直待到2022年6月10日,双方在当天终止了他们的劳资关系。 S女士要求法院裁定公司一家非法终止劳资关系的赔偿,并且未能及时签发“辞职证书”。
法院审判
根据这种情况下的相应证据,法院认为S女士未能如实提供她的工作经验,也没有遵循诚实和可信赖的原则,这违反了工人的最基本职业道德。公司A提议以此为由终止劳动关系并不适合终止劳动关系。 S女士针对A公司为非法终止劳资关系付款的诉讼是毫无根据的,不会得到支持;
未能签发“辞职证明”造成的工资损失将得到支持,如果超过该期间,将不支持;
公司A支付租金损失,社会保险费和房屋公积金损失的要求是没有法律的,并且将不支持。
S女士对第一天体判决不满意,并提出上诉。第二个法院维持了原始判决和判决生效。
法官的声明
诚实和可信赖的原则不仅是核心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劳动法领域的重要原则。工作的工作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工人在他以前的工作部门中的工作经验和工作经验是他的工作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真实地向雇主解释。
实际上,为了获得高质量的工作,一些工人“美化并打包”他们的简历,甚至是“虚假的工作经历”。雇主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部门的相应规则和法规终止与雇员的劳动关系。
该案件警告工人,在建立或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他们应该遵守诚实和可信赖的基本原则。同时,雇主还应如实宣布工作要求,治疗和其他内容,以共同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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