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内余额用不上,需要提取怎么办?
不用发愁,下面3种情况教你取出!
[]
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
0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若因出国(境)定居,或因死亡,或因转出市外且个人帐户无法转移,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
02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办理终止医疗保险手续两个月后,参保单位(灵活就业参保由本人或合法继承人)要携带以下资料,向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
1、填写完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申报表》;
参保单位及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须核定继承人(收款人)身份,须核定继承人(收款人)与终止医疗保险人员的关系,这是收款人与终止医疗保险人员关系证明资料的内容 。
终止医疗保险人员,需提供“死亡证”(复印件),或者提供出国定居的资料,或者提供调出市外的资料 。
4、收款人银行帐号资料复印件
02
武汉市内跨区参保
01
武汉市中心城区的流动就业人员,若符合条件,就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新城区的流动就业人员同样如此。并且,也可以等两地实现社保数据联网后,再对社保关系进行合并处理 。
参保人员若要在我市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用人单位或者参保人员能够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者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若为代办,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提供代理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之后前往参保所属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
02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在全省实行“一人一卡”,已申领过武汉市二代及以上社保卡的持卡人,若参保关系在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之间变更,或者在各新城区之间变更,就需要办理社保卡属地变更业务,以此确保持卡人能正常享受参保地待遇 。
本人持社保卡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新参保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若因卡片问题无法办理属地变更业务,那么需先办理原卡注销手续,之后重新办理新增制卡。
03
办理社保卡属地变更,或者注销原卡新办社保卡后,原社保卡余额将会被冻结,无法使用。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也会累计计算,个人账户金额同样会累计计算。
03
跨省市参保
0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出到市外,其个人帐户无法进行转移,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
02
目前,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能够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
可以携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携带社会保障卡原件。如果是代办的,还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提供代理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拟退件)。此外,要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然后到目前参保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
03
若异地能接收我市办理社保关系转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或者提供社会保障卡原件。若找人代办,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提供代理人的社会保障卡原件。之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还要办理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最后携带该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会随本人社会保险关系同步转移,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会随本人社会保险关系同步转移,个人账户金额同样会随本人社会保险关系同步转移。
04
职工因经营或工程需要,被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本市统筹区外工作,单位经办人员要到参保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
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后,长驻外地职工的个人帐户会直接划入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他们能够到协作银行查询,也能够到协作银行取现。
温馨提醒
考虑到我市处于疫情期间受到的影响,为了做到安全且稳妥,要尽量减少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内人员的聚集情况,进一步控制存在的风险隐患,若单位或个人确实必须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去办理业务,那么应当提前进行咨询并预约,在确定好的预约时间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办理业务 。
各社保经办机构有两种预约联系方式,一种是电话预约,另一种是邮件预约。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右侧的通知公示公告中,可以查阅《市人社局关于有序恢复社保业务办理的问题解答》 。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755-88186625
电子邮件
admin@lanyu.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