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新规明确,从 9 月开始,个人医保账户将被定向使用,不能再进行取现使用。倘若不在北京工作了,医保该如何转移呢?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否可以取出呢?下面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一下吧。
01
跨省换工作,医保关系怎么转?
情况一:北京医保转出外地医保
北京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前往外地工作,并且参加了当地的城镇职工医保,该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呢?
可通过以下两个步骤办理:
第一步:
参保人员在北京市进行了减员,也就是参保单位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这种前提下,参保人员只需打印《参保凭证》,然后把《参保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之后新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就会向本市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第二步:
北京市收到新参保地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会进行相关操作。会生成《参保凭证》,同时也会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并且会将这两者邮寄给新参保地。
情况二:外地医保转入北京医保
外地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到北京工作且参加了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应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可通过以下三个步骤办理:
第一步:
参保人所在单位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及复印件,同时持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到北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参保人本人也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仅用于核验)及复印件,以及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原件,到北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接续柜台办理转入手续;“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也可以办理转入手续。
第二步:
北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入业务申请材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会进行相关操作。它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将其邮寄给参保人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同时,通知原参保地提供《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
第三步:
北京市参保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原参保地的《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变更类型信息表》后,会核实确认相关信息。若有转移资金一并到账,需在确认资金到账情况无误的同时,在 15 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办理转入手续。
02
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在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会随本人进行转移,并且缴费年限会累计计算。
03
参保人如何获取本人的《参保凭证》?
目前,北京市参保人员获取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简称《参保凭证》)有以下途径:一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和下载;二是前往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三是在一些社区服务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以咨询并办理相关业务以获取《参保凭证》。
参保人所在单位或本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参保人参保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转移接续柜台,可办理转移接续柜台业务,在此柜台可打印《参保凭证》。
参保人先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系统登录”,再选择“个人城镇职工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登录成功后,在“查询管理”模块下的“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里进行《参保凭证》的打印。
04
医保转移后,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有小伙伴提出疑问:我打算回老家工作了,那个人账户里的钱该怎么办呢?还能不能继续使用呢?
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在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北京市业务时,其个人账户资金会并入北京市个人账户并统一管理;而在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会转移至新参保地。
对于上述的介绍,你是否已经明白?倘若觉得实用,便可将其分享给身旁的朋友,让他们一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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