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把《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了出来。现在针对其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情况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任务部署,以促进三医协同发展与治理。要健全与“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相适应的医保科学结算体系,进而优化医保基金结算政策,持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清算效率,向定点医药机构运行持续注入流动资金,增加“现金流”,缓解垫付资金压力,为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实现“快给钱、快赋能”,现印发《通知》对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工作提出要求。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将“一个目标”予以体现,同时体现“两个责任”,还体现“三个结合”以及“四个机制”。
一是要明确“一个目标”。在 2025 年,全国约 80%的统筹地区能够基本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的即时结算。到 2026 年,全国所有的统筹地区都将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与定点医药机构的即时结算。
二是“两个责任”的贯通。国家医保局与地方医保部门共同应对同一问题,进行即时结算,一起协同发力推动改革。国家医保局全力积极地支持各地开展相关工作,并且能够及时为各地答疑解惑,还会组织评估交流。省级医保部门承担起落实本省即时结算工作的责任,强化保障力度,同时及时对信息系统的相关功能模块进行优化。
三是坚持“三个结合”。其一,坚持优化传统结算与创新结算方式相结合,将流程和时长进行充分压缩,原本从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 30 个工作日,现在减少到了 20 个工作日。其二,坚持基金预付与即时结算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基金预付来增加医药机构的现金总量,另一方面通过即时结算加快医药机构的现金流速。坚持试点与全面推进相融合。指导地方依据实际情况,恰当确定结算模式。以局部带动整体,逐步展开推进。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依次推进并完成相关工作。
四是建立和完善培训提升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医保基金结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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