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4 日,国家医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该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审结并生效。此案例提醒百姓要警惕“高价回收药品”这类骗局,不要成为药贩子的帮凶。
此次公布的案例表明,在 2020 年到 2021 年这个时间段内。被告人陈某美在医院的门口等地方摆放了收药的牌子。同时,她还在街头收购药品。通过这些行为,她结识了吴某强、赵某才等这些人。陈某美把相关人员告知到医院用医保卡开药,还指定了收购药品种类。接着,陈某美指使、授意这些人员到多家医院,利用医保卡多开、虚开药品。之后,收购药品并出售给被告人陈某英,再转寄给被告人孙某玉,由孙某玉出售给其他药店,最终致使医保基金损失 40 万余元。
2020 年到 2021 年期间,被告人陈某英在路边等地方摆放收药的牌子,从而结识了潘某芳、李某华等人。之后,她指定了要收购的药品种类,并且指使、授意这些人员利用医保卡到多家医院多开、虚开药品。这些药品被收购后寄给了被告人孙某玉进行出售,这导致医保基金损失了 3 万余元。陈某英的家属退还并缴纳了 1 万元违法所得。
2020 年开始一直到案发这个时间段,被告人孙某玉清楚地知道被告人陈某美所收购的药品是他人通过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而得来的。即便如此,孙某玉还是安排被告人陈某英从陈某美那里进行收购。接着,陈某英把收购到的药品寄给了孙某玉,而孙某玉又将这些药品出售给其他药店,从而非法获取了利益。经统计,这些药品售出后总共达到了 190 万余元。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后,依法判定陈某美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 8 年,同时处以罚金 6 万元;陈某英犯有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2 个月,并处罚金 1 万元,此外还犯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 5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2 年 5 个月,并处以罚金 3 万元;孙某玉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 5 个月,并处罚金 3 万元。
国家医保局指出,该案属于“药贩子”非法倒卖通过医保骗保所购买药品并非法牟利的典型案例。当下,非法倒卖医保骗保药品的犯罪行为形成了利益网以及黑灰产业链。套刷药品、回收药品、物流寄药、转手卖药等环节相互关联紧密,职业“药贩子”、参保人员以及医药机构等多个利益主体都参与其中。有一批犯罪分子,他们以倒卖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为业。他们从参保人员那里收购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或者指使、教唆、授意参保人员利用医保报销来虚开、多开药品。这些犯罪分子既是犯罪链的源头,又是犯罪链的重要一环。依法严惩“药贩子”,就有利于斩断黑灰产业链。
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借此案进行提醒,要警惕“高价回收药品”这类骗局,千万不要成为药贩子的帮凶。倘若发现了类似的情况,就可以拨打国家医保局的举报热线(010-、010-),也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及时进行举报,医保部门会根据举报的情况给予最高 20 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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