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当地的户籍方针。买二手房或卖二手房时,购房者需做相应预备事项。比如要了解销售行情、销售的各个环节与过程,以及各种注意事项。其中要明白当前的户籍方针,尤其在一些大城市存在落户限制,并非买了房子就一定能迁入户口。
进行预先核对。通常情况下,购房者若想通过买房落户,需有固定地址。在卖方将户口迁出之前,购房者无法将户口迁入该房产。在二手房销售过程中,不论卖方承诺房子内有无户口,购房者最好亲自去核实。
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另一方面能够防止存在其他人的户口尚未迁走的情况,例如出售方之前购房时的上家户口等。具体的方法如下:一是要求卖房人出示户口本,并复印留存凭据。检查卖家的户口本后,买房人能大致知晓卖方家庭的户籍情况;前往公安机关去查询销售房子的户籍状况时,买方可以要求和卖方一同前往派出所,从而了解住所的户籍状况。
在二手房销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为避免二手房销售出现户口争执的情况,购房人最好在销售合同里设定户口准迁条款和违约条款。首先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卖方的迁出期限,购房者应要求出售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时间内将户口迁出,而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后。其次要预留部分房款,并且约定好具体的违约职责。在销售过程中预留部分房款时,购房者应当等待卖方将房子内的户口全部准迁后,再支付该部分房款。同时,要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一天的罚金,以及在逾期多少期限后可以解除合同和合同解除的补偿金等事项。
注意事项
假如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迁走所有户口,那么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补偿金。购房者可以直接从房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对于未扣除完的部分,仍然可以向卖方进行追偿。
一、当事人提交的资料是否合法、有用;
二、请求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交的资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状况是否清晰明了,是否存在权属方面的争执,或者他项权力是否存在不清晰的现象,是否属于类似《房地产转让办法》所规定的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则是否能够受让该房地产;
五、销售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销售已租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抛弃优先购买权;
七、销售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抛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销售管理组织以为应该审阅的其他内容。
假如出售方提出在销售结束后的一定期限内必须迁出户口,那么购房者要审慎决定是否承受这样的销售条件。如果赞同这样操作,就应该在销售合同补充协议中直接约定卖方拒绝迁户口的补偿责任,并且预留较多的尾款以及约定较高的违约金。
买房户口处理方式存在的问题很重要,购房者需要提前了解相应的对策,以避免发生争执,要对房子的户口问题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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