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的第46条明确指出,企业从其附属方获得的基于债务的投资和股票投资比例超过了规定的标准,在计算应纳税收入金额时不得扣除。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政府对企业相关方利益的税收政策问题的税收问题的通知”(CAI税收标准[2008]编号121),以2:1。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率÷相关债务比)
应该解释的是,当年相关方利益的利益应符合税法利息支出的一般规定。特别是,它应仅限于银行同期的同一时期内。本质
示例3:2011年,一家公司的平均股权投资平均平均值为3000万元人民币,从关联方借用了8000万元人民币,年利率为9%。在这一年中,有趣的政党利益是720万元人民币。实际税收负担低于企业。在同一时期,类似贷款的利率为5%,不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
一般计算方法:
(1)超银行利率的利息支出= 8000×(9%-5%)= 320(10,000 ran);
(2)公司的关联债务比率= 8000÷3000 =2。2。
667,超级债务比率的利息支出=(720-320)×(1-2÷2.667)= (10,000 yuan);
不允许扣除的总利息费用为320+100.04 = 420.04(10,000 ran)。
简单的计算方法: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借款中的总利息 - 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扣除贷款利息= 720-3000×2×2×5%= 420(10,000 yuan)。
特殊税收调整的简单计算和重新定价法
“特殊税收调整实施措施(试验)”的第24条规定,Re -价格方法基于购买商品购买的关联方的价格,然后出售给非附属方。商品的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公平交易价格=出售给非附属方×的价格(1不可行的不相关交易毛利率)
示例4:一家企业以550,000元的价格从一家海外公司A(附属企业)宣布了一批产品,这些产品以50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了B公司(非附属企业)。假定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20%,公司所得税率为25%。需要使用Re -价格方法来计算销售业务支付的公司所得税。
一般计算方法: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 [50-50×(1-20%)]×25%= 2.5(10,000 yuan);
简单计算方法: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 50×20%×25%= 2.5(10,000 ran)。
固定资产的简单计算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第32条规定,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加速由于技术进步而加速折旧,它可能会缩短折旧年份或采用加速折旧方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规》第98条进一步澄清,如果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用双重余额减少方法或总数。
1。双重平衡减少方法的简单计算:
双重余额降低方法意味着,如果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剩余价值,折旧率(即平均年份方法)折旧率(无剩余价值)被用作折旧率而不考虑的折旧率。快速折旧方法减去累积折旧金额获得折旧金额。当应用此方法计算折旧时,因为在年初的固定资产开始时不会扣除净剩余价值,以确保账面价值的期限等于预期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为最后。在折旧期过期的两年内,固定资产的净值余额将在预期的净剩余价值之后扣除平均余额的平均摊销。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折旧率= 2÷预期寿命×100%;
年度折旧金额=年初固定资产的净资产×年度折旧率。
示例5:设备的原始价值为1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0年。预期的净剩余价值为30,000元。根据法规,双平衡减少方法可用于折旧。折旧。
一般计算方法:年度折旧率为2÷10 = 0。
2。第一年的折旧金额为100×0.2 = 20(10,000元);第二年的折旧金额为(100-20)×0.2 = 16(10,000 ran); )×0.2 = 12.80(10,000 ran);第四年税前扣除的折旧量为(100-20-16-12.8)×0.2 = 1024(1024 yuan)。
从上面的计算中可以看出,不同年份的折旧金额(最近两年除外)和年初的净资产是等效比率列。 “也就是说,明年的折旧金额(或年初固定资产的净值)=去年的折旧金额(或去年年初固定资产的净值)×(1年1年折旧率)。
简单的计算方法:第四年税前扣除的折旧量=设备×(1年折旧率)的原始价值3×年度折旧率= 100×0.83×0.2 = 1024(1024 yuan)。
2。年总数的简单计算:
年度年度总数是指预期净剩余价值后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的余额,以及使用固定资产降低的使用寿命的分数的计算仍可以用作分子和预期的服务寿命逐年的总和。每年的折旧。计算公式如下:
年度折旧率=使用年数÷预期寿命×100%
示例6:公司购买300万元人民币的机器。预计将使用5年,净残余价值为150,000元。根据《税法》,可以使用年度年度总数。每年税前可以扣除的折旧金额。
按年,服务寿命的年数为数字的总和= 1+2+3+4+5 = 15 [或5×(1+5)÷2 = 15]
一般计算方法:第一年的折旧金额为5÷15×(300-15)= 95(10,000 ran);第二年的折旧金额为4÷15×(300-15)= 76(10,000 ran);第三,年度折旧金额为3÷15×(300-15)= 57(10,000 ran);第四年折旧金额为2÷15×(300-15)= 38(10,000 ran); 15×(300-15)= 19(10,000元)。
可以通过上述计算观察到,按年度总数计算的年度折旧金额是一组差分数,而差异是“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的余额×1÷数字的总和几年”。那就是(300-15)×1÷15 = 19(10,000元),即,下一年的折叠量=去年的折旧金额-19。
简单计算方法:第一年的折旧量为5÷15×(300-15)= 95(10,000 ran);第二年的折旧金额为95-19 = 76(10,000元); 19 = 57(10,000元);第四年折旧金额为57-19 = 38(10,000元);第五年的折旧是38-19 = 19(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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