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柳州市民向先生以贷款的形式,在南宁的一家 4S 店购置了一辆车。然而在前两天,贷款金融公司未打招呼,就将向先生停放在停车场的车拖走了。那么,金融公司是否拥有拖车的权利呢?让我们一起来关注此事。
向先生表示,在 2016 年 12 月,他于南宁的一家名为海胜的 4S 店,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辆奇瑞汽车。
柳州市民 向先生
当时裸车价为某个金额,当时办理的是奇瑞金融的贷款,贷款金额为 4.8 万元左右或 4.9 万元左右,首付比例为三成,分 36 期还款,每期还款约 1600 元。
向先生称,在第一年期间他始终按时正常还款。然而,到了 2018 年 10 月,他与金融公司出现了一些分歧。自此之后,他便停止了还款行为,这一停止还款的状态持续了 300 多天之久。
柳州市民 向先生
他们疯狂地对我进行催收,之后就产生了矛盾。他们说我是因为个人原因逾期的,还强调是个人原因,因为我与他们的催收那边有纠纷,所以才逾期了。
向先生的车子一直处于停放在柳州市八一路某一个停车场的状态。11 月 1 日这天,车子突然间就不见了。
柳州市民 向先生
他打了我的手机号码并告诉我,你的车已被拖走。奇瑞委托了其他催收公司,这些催收公司过来把车偷偷拖走了。
向先生觉得,他逾期不还款这件事是不对的。同时,这种拖车的行为也是不合理的。
柳州市民 向先生
扣车时,我的私人物品都在车内。如今,对于车贷这方面,我正在设法处理此事。我质疑他们私自拖车,他们偷偷拖车的行为是违法的。
金融公司:还款就还车
记者接着联系了贷款方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予以承认,车是他们安排人拖走的。同时表示,向先生只要把欠款还清,就能够把车拿回来。
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是我们公司开具回来的。因为你在我们公司逾期情况极为严重,已经将近一年没有还款了。由于您违约,我们公司安排将车辆开回。
律师:金融公司强制拖车不合法
工作人员称他们是依合同行事。记者看到,在向先生与金融公司签订的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里明确写着:若借款人违约,公司能够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来控制或回收抵押物。那么,这样的条款是否合法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一辰
行驶证以及车辆登记都在向先生名下。从所有权的角度讲,向先生是车辆的所有权人,而金融公司只是车辆的抵押权人。此条款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因为只有国家行政部门或者司法部门才有权力行使该权力。
向先生需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称,向先生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然而,金融公司没有权利强行进行拖车操作,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欠款或者回收抵押物。并且,双方都应当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记者:黎阳 冯翔宇
内容来自:海案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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