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一、 租赁合同 找不到了怎么办
如果是通过中介租的房子,通常中介会有合同备份,能够在中介处复印一份。倘若他们拒绝,而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就是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等情况是知晓的话,那么租赁合同丢失并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承租人能够依法继续履行。中介不能把承租人赶出去,并且他们也无法伪造合同。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通过房东租房,即便租的房子没有合同也没关系。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还有押金条,这些东西都能够证明合同的存在。
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那么无论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都与承租人没有关系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即便租房合同丢失了,依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仅仅是一个能够有力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证明。然而,其他的诸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等,也能够构成证据链来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二、租房合同丢失房主要收房怎么办
遇到这种情况,倘若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的存在,还要求收房,那么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要是协商无果,就可以将此事起诉到法院来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承租人若需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以及房东的违约行为,主要的证明条件是相关缴费的收据或租房时收到的押金条。若通过中介租房,完全可让中介充当证人来证明这种关系的存在,无需担心。
租房合同丢失且房东要收房,这明显是房东在违法。所以可以进行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保留好自己的收条,或者通过小区物业证明自己确实在这里居住,遇到此类事情无需担心。
三、租赁合同有什么法律特征
租赁合同是这样一种合同:出租人会把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让承租人使用并且获得收益,同时承租人需要支付租金。在相关的当事人当中,提供物的使用或者收益权的那一方就是出租人;而对租赁物拥有使用或者收益权的那一方则是承租人。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里,承租人的目的在于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仅仅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并不会转让其所有权。当租赁合同终止的时候,承租人必须返还租赁物。这些就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与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存在着一种关系。交付租金是为了获取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是获取租金。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并非以租赁物的交付作为必要条件。只要当事人依法达成了协议,合同就宣告成立。综上所述,当发现租赁合同遗失之后,当事人必须要及时处理这个问题,而对方当事人应当给予协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且让承租人获得收益,同时承租人要支付租金,这样的合同就是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通常包含租赁物的相关信息,如名称、数量以及用途等。同时,还涵盖租赁期限方面的内容,以及租金相关的事宜,包括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此外,还有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如果是六个月以上的,就应当使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话,这种情况就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755-88186625
电子邮件
admin@lanyu.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