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处在吉林省榆树市新庄镇。它创新并探索出了“统种统收分管”的模式。这种模式叠加了合作社规模化、科学化、机械化的经营优势以及小农户精细化管理的优势。通过这种方式,克服了小农经济存在的不足。最终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一、合作社发展概况
新庄镇位于榆树市区东北 35 公里,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就在此镇。该镇辖 13 个行政村、115 个村民小组和 50 个自然屯。新庄镇地域南北长而东西窄,东边有三道河和四道河,西边有卡岔河,中间是平原,四周是平川洼地,呈现出“草帽型”分布,属于河谷平原区。新庄镇是纯农业镇。全镇的耕地总面积为若干公顷。其中水田有 4937 公顷,旱田有一定数量的公顷。年粮食总产量在 13 万吨以上。
合作社于 2011 年 9 月 21 日成立。它是新庄镇最先开展土地托管的合作社,并且是目前托管面积最大的合作社。其主要经营内容为农业种植、种肥供应、代耕服务。2023 年,合作社托管的面积达到 568 公顷,拥有 62 台(套)各类农机具,建有 2400 平方米的农机库和 1100 平方米的粮食仓储库。合作社所探索创新的“统种统收分管”模式获得了大家的认可。新庄镇另外 4 家开展土地托管的合作社都对“统种统收分管”模式进行了借鉴复制。
二、“统种统收分管”模式的形成历程
合作社的“统种统收分管”托管模式是逐步摸索出来并形成的,它具体可以划分成以下三个阶段。
2012 年,合作社依旧流转了 50 公顷土地用于种植玉米。但在这一年,又遭遇了二代黏虫灾害,导致损失极为惨重。连续两年遭遇自然灾害,合作社深刻地意识到土地流转所面临的巨大风险,于是开始对其他土地规模经营模式进行探索。
2013 年,合作社参考其他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土地多环节托管模式,托管了 15 公顷土地。因为多环节托管要求农户和合作社之间有足够的信任,同时合作社自身经验不够,所以托管经营的收入并不理想。 2014 年也处于土地多环节托管阶段,同样面临着上述问题,导致托管经营收入不佳。2014 年,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以 1 万元每公顷的价格在当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流转。这一行为带来了冲击,使得合作社的托管面积急剧减少。经过两年的实践之后,合作社得出结论,认为土地多环节托管不适合当地的发展情况。于是,合作社又开始去探索新的托管模式。
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实现合作社统一生产经营与农户个人决策的有机统一。合作社采纳该建议后,土地托管面积呈现急剧增加的态势。2016 年托管土地达到 150 公顷;到 2020 年,托管土地增加到 308 公顷,并且吸引了 150 户农户以土地入社;到 2024 年,一共托管土地 567 公顷。
三、“统种统收分管”模式的具体内容
合作社统一采购化肥、种子、农药等生产资料,并且承诺采购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价格。同时,合作社还统一提供旋耕、整地、施肥、起垄、播种、打药、收割、烘干等农机服务,在服务费用方面相比市场给予让利。目前,合作社玉米生产在多环节的服务费是 600 元/公顷,与农户分散经营相比较,降低成本的效果非常显著。农户如果担心合作社无法及时完成春播,就会使用自家的农机具或者租用农机具来进行播种,而在这种情况下,合作社只会收取 300 元/公顷的费用。
合作社对于托管的粮食提供两种收购方式。其一,合作社进行统一收购、统一烘干以及统一销售;其二,农户自行进行销售。
- 当发现作物成熟时,要通知合作社安排收割。一方面,合作社承担田间耕种的工作;另一方面,农户负责协助和监督,像播种的深度以及农资使用量等方面,农户与农机手会相互配合,并且共同签字来予以确认。
四、“统种统收分管”模式的运作成效
有利于提高效益和降低成本。其一,能够降低生产成本。合作社对农资进行统一采购,对农机作业进行统一安排,使得托管农户的土地耕作成本大约降低了 2000 元/公顷,同时合作社也能凭借提供服务获得收益。其二,能够增加经营收入。其收入增加的机制在于作物产量的提升以及销售价格的提高。该模式一方面叠加了合作社规模化种植与农户精细化管理的优势。正常年份下,小农户耕作玉米的产量是 2.2 万斤/公顷,而托管后的产量能够达到 2.5 万斤/公顷,产量增加了 3000 斤/公顷。另一方面,若农户的粮食交由合作社进行统一收获、统一烘干以及统一销售,那么他们就可以获得更高的销售收益。2023 年,当地玉米湿粮的市场价格是 1.02 元每斤。合作社将其统一烘干后,能够卖到 1.2 元。其中高出的 0.18 元由农户和合作社进行分成。
有利于降低风险。在投资领域,合作社通过投资购买大型农机具,农户的服务费用由合作社先进行垫付,等到年末粮食销售完毕后,再支付给合作社,这样一来,农户的投资风险就得到了显著降低。在市场方面,统一进行采购能够获得优惠的价格,统一进行销售能够获得较高的价格,以此化解了农户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3.有利于发挥农户非经济功能。合作社首先收取服务费,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归农户所有。这样一来,既解放了农户的劳动力,又满足了农户对土地的依恋之情。其次,农户拥有田间监管的权利,能够充分发挥他们种植经验丰富、田间知识丰富的优势,从而实现自我价值。最后,农户利用闲暇时间开展田间管理,既享受到了农作的乐趣,也成为实现农村养老的一种方式。
土地托管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它成为农技推广对接广大农户的载体,这样有利于免耕播种、滴灌以及水肥一体化等黑土地保护技术和项目能够落地,从而能更快地推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吉林省榆树市大川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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