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1 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则通知。此通知是对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的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夫妻双方都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最高贷款额度从 70 万元提升到了 75 万元;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最高贷款额度从 50 万元提升到了 60 万元。最高贷款额度和月缴存额相挂钩的标准是:
月缴存额在 1200 元以上时,最高贷款额度是 60 万元。
- 若合计月缴存额在 2500 元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 75 万元。
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其最高贷款额度在现有基础上,若为单方缴存,可上浮 5 万元;若为双方缴存,可上浮 10 万元,这一规定保持不变。
入选马鞍山市“龙马”、“骏马”人才的,且在 2020 年以后被马鞍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若按照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无论单方缴存还是双方缴存,可贷的最高额度为 75 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绿色建筑
购买经住建部门审核认定的马鞍山市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新建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上浮。具体情况如下:购买一星级绿色建筑时,最高可上浮 10%;而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时,最高可上浮 20%。
三、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房龄在 1 年到 10 年(包含 10 年)这个范围内,首付款不低于 20%;房龄处于 11 年到 20 年(包含 20 年)之间,首付款不低于 30%;房龄是 21 年到 30 年(包含 30 年)及以上,首付款不低于 40%。
四、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频次
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每月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提取一次。每月提取的最高额度不会超过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向社会公布的租房提取标准。线下渠道依然保留一年提取一次的方式,且提取额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房提取标准。
五、提高预售楼盘贷款办理效率
预售期房的主体结构形象进度达到三分之二,同时开发企业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在贷款流程完成之后,就会发放贷款。
本通知从 2023 年 9 月 1 日开始施行。在这之前已经办理了抵押(预告)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依旧按照原来的政策标准来执行。
七、本通知由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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