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
租赁期限内,若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那么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若因买卖而发生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若因赠与而发生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若因继承而发生房屋产权转移,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的变动,然而这并不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租赁物于租赁期间出现所有权的变动情况,但其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 租赁期间的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这种变动不会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依照租赁合同进行占有期间,若其所有权发生变动,那么这不会对租赁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出租人要出卖租赁房屋时,需要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拥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不过,要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了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把房屋卖给了近亲属,那就另当别论了。
二、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形是什么?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与承租人约定排除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因为在民事领域尊重意思自治,所以约定具有优先性。
当抵押权设立在先时,在抵押权实现之后,受让人不会受到租赁合同的约束。这意味着“先抵后租”这种情况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所以,在签署租赁合同时,需要审慎留意,要查看租赁物是否已经被抵押了。
这种租赁合同关系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之后,在十五天的时间内,承租人没有明确地表示要购买。这种情况下,就被视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当代社会中,若所有权发生变动,而该所有权上存在一定租赁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不会影响到租赁关系。这属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也有例外情况,即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动产上若有租赁关系,就不能适用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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