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百态/正文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承租人和出租人如何分别操作

 2025年04月09日  阅读 27

摘要: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怎么做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涉及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分别对租赁合同进行的会计处理。承租人的操作是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和负债计入账面价值,并且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出租人的行为是根据租...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一、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怎么做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涉及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和出租人分别对租赁合同进行的会计处理。承租人的操作是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和负债计入账面价值,并且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出租人的行为是根据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未担保余值,来确定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

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具体步骤

1.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的那一天,承租人需要把租赁资产以及负债记录到账面价值当中,同时要确定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具体的会计分录包含以下这些: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

贷:其他应付款

2.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要把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以及未担保余值计入到账面价值当中。同时,出租人还需要确定未实现融资收益。具体的会计分录包含以下这些: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应收融资租赁款

借:未担保余值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三、融资租赁会计处理中的其他问题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_融资租赁租出会计处理_融资租赁租金会计账务处理

1. 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计入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在融资租赁的期间内,承租人需要依据某种方法来分摊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其中,具体的分摊方法包含实际利率法,还有直线法以及年数总和法等。具体的会计处理包含以下这些方面: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3. 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承租人要依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进行折旧计提。具体在会计处理方面包含以下内容: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贷:累计折旧

4.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_融资租赁租金会计账务处理_融资租赁租出会计处理

履约成本需要按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分摊,然后计入各个时期的费用。其具体的会计处理包含以下内容: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5.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收入。具体的会计处理包括:

借:销售费用或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6. 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需把租赁资产归还给出租人。其具体的会计处理包含以下方面: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7. 相关信息的会计披露:

承租人需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相关的事宜,其中包括租入资产原本的账面价值;出租人也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融资租赁有关的事项,包含租金的支付状况;同时,还应披露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剩余额度以及分摊的方法等。

融资租赁合同存在法定解除机制。其一,合同解除权的剥夺对承租人而言存在不公平之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且履行完毕之前,由拥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或者是合同双方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合同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然而,在理论和实践中普遍存在一种观点,即认为融资租赁合同包含了“禁止中途解除”的机制。即便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也不能中途解除融资租赁合同。这种观点还认为,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法定解除机制失去了效力。我们认为有必要对这种观点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当事人一方可因双方约定事由或法定事由的成就而获得合同解除权,这是合同法所规定的。对于融资租赁合同而言,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是享有法定解除权的。出租人能够依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定解除事由的情况下解除融资租赁合同。除了合同双方约定的事由或法定事由外,其他事由也能导致合同解除。比如融资租赁合同的解除,可能会由租赁物的无形磨损等其他事由引起。这些事由有可能引发合同解除,在具体情形中需要进行评估和判断。根据合同法第 97 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解除后,对于尚未履行的部分,其会终止履行。而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会依据履行情况以及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也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融资租赁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其一,若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就会无效。因为出租人必须拥有相应的资格和权限,倘若不具备,合同便会被认定为无效。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如果属于国家法律明文限制交易的财产,比如军火装备,或者是一些日用消费品、生产材料,那么融资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而其他各类动产和不动产则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进行交易。4. 当出现这种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的情况时,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因为这属于恶意串通且损害了第三方利益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具体的无效情况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来进行评估和判别。

本文详细分析了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机制和无效情况。合同法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部分会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可根据具体情形采取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且要求赔偿损失。融资租赁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其一为出租人资格不合法;其二是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其三是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其四是规避国家法律的合同;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况。在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期间,当事人需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此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原文链接:http://wen.bjhwtx.com/post/18115.html

标签:

博览广文网

博览广文网为所有文学爱好者、新闻爱好者、关注生活多方面内容的观众朋友提供多方位的内容呈现、提升阅读空间、填充碎片时间,开阔读者的视野、增长见识、了解民生、一个让您不出户尽知天下事的网站平台!
热门标签
关于我们
广文舒阅网—让天下读者有家可归!这里汇聚了各类优质文化信息,无论是全球热点、历史故事,还是实用百科、趣味探索,您都能轻松获取。我们希望用阅读点亮您的世界,让每一次浏览都充满收获和乐趣。
导航栏A标题
广文舒阅网
扫码关注
联系方式
全国服务热线:0755-88186625
Q Q:8705332
Email:admin@lanyu.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海雅缤纷国际大厦5层501
Copyright 深圳市蓝宇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200131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