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民漆先生打进
遂宁传媒集团新闻热线称
他在遂宁某二手车行
以零首付买了一辆二手车
回家仔细一看合同却傻眼了
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9 月 1 日,记者见到了漆先生。8 月 15 日,他在抖音上看到了遂宁某二手车店有零首付买车的信息。他很心动,立刻赶到这家二手车店准备买车。经过一番咨询,漆先生以零首付按揭的方式定下了一辆售价 2.58 万元的二手福特汽车。他将自己的一辆旧面包车抵押给车行,价格是 4000 元。之后,他最终以 2.18 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辆车。
漆先生称,他在看车的时候,销售员叫来了一个人,这个人称自己是银行业务员,接着销售员让他另外办理了一张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并且签订了三年(按揭贷款)的合同。
签完购车合同后,车行以需缴纳 GPS 费、手续费以及保证金为由,让漆先生缴纳 2000 多元,然后他将车开走。漆先生回家后把买车的事告诉了儿女,儿女听了父亲买车的经过,觉得心里不踏实,就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网上的信息让漆先生一家的疑虑加深了。为了弄明白到底是何种情况,他们向二手车行索要了购车合同,接着又对合同条款进行了分析。
漆先生的女儿告知记者,若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按揭三年,漆先生除了需支付那笔购车款外,还得额外多给 7000 多元的利息。倘若提前将贷款还清,就需要缴纳一笔违约金,所花费的钱加起来要比按揭三年的情况更多。不管是哪种情形,都不是很划算。另外,与漆先生签订合同的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他们对此感到疑惑,自家这辆二手车究竟是处于租赁状态还是购买状态。
记者为弄清楚情况,随漆先生一家来到了“黄二娃二手车”店铺。车行负责人解释,漆先生的那辆二手车是买的而非租的,不过合同是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对于漆先生一家在贷款方面的疑问和诉求,车行负责人称贷款肯定有利息,若漆先生想提前还款就必须依合同执行。
最终,双方经过反复协商。漆先生能够不用支付违约金。并且可以将剩余的购车款结清。
零首付购车时
消费者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四川广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敏介绍,购买二手车时,尤其在签订合同前,需仔细阅读合同相关条款,要弄清楚每月还款的具体数额,以及还款利息和本金分别的数值。同时,一定要看清签订的到底是不是购车合同,若签订的是租赁合同,那么所拥有的就只是该车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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