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濮阳服务部
2018 年财政部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2006 年曾发布与租赁相关的第 21 号企业会计准则,2018 年对其重新修订。下文将修订后的租赁准则称作“新租赁准则”。在新租赁准则下,“租赁负债”是承租人租赁业务核算中的一项新的重要会计科目。其核算和计量具有自身的属性与特点。本文选取 A 公司作为例子,对新租赁准则下租赁负债最基本的方面展开初始及后续会计处理的简要分析,这样做有助于财会人员以及财务信息使用者对租赁负债的初始和后续计量方法有初步的理解。
新租赁准则不再对租赁业务进行经营性与融资性质的区分。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会统一将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入租赁负债。其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倘若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就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例1:
2X20 年初,A 公司与 B 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A 公司可使用公司的一间厂房,使用期限为 3 年。A 公司需向 B 公司支付使用费,总计 45 万元。其中,第一年末需支付 10 万元,第二年末需支付 15 万元,第三年末需支付 20 万元。已知 A 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为 4%,3 年内的相关现金流量及阶段情况如下:
如图,三年期租金现值可以按照3个阶段进行确认:
3 个阶段的现值分别为 17.78 万元、13.87 万元和 9.62 万元,将这 3 个阶段的现值相加,即 17.78 万元加 13.87 万元再加 9.62 万元,结果为 41.27 万元。
则第1年年初,A公司确认租赁负债的会计分录为:
借:使用权资产 41.27万元
贷:租赁负债 41.27万元
同时注意租赁负债不包括基于收入或使用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通过实际利率法来计算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在租赁期每期末,需对利息费用进行会计处理。处理方式通常是增加“财务费用”并将其计入借方,同时增加“租赁负债”并将其计入贷方。然而,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的相关规定,就应将其计入“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而贷方依然计入“租赁负债”。
承租人与实际支付租金时,需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操作。在减少“银行存款”的同时,也要减少“租赁负债”。具体来说,将减少的金额分别计入“银行存款”的贷方和“租赁负债”的借方。
沿用例1:假设计入财务费用。
第1年年末:
租赁负债需增加 41.27 乘以 4%,其结果为 1.65 万元。同时应减少 10 万元。那么租赁负债的余额为 41.27 加上 1.65 再减去 10,即 32.92 万元。
借:财务费用 1.65万元
贷:租赁负债 1.65万元
借:租赁负债 10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第2年年末:
租赁负债需增加 32.92 乘以 4%,其结果为 1.32 万元。同时应减少 15 万元。经过计算,余额为 32.92 加上 1.32 再减去 15,得出为 19.24 万元。
借:财务费用 1.32万元
贷:租赁负债 1.32万元
借:租赁负债 15万元
贷:银行存款 15万元
第3年年末:
最后 1 年的租赁负债余额需为 0。第 3 年年末需增加 20 减去 19.24 的差值,即 0.76 万元。同时需减少 20 万元。在租赁期结束时,租赁负债的余额为 0。
借:财务费用 0.76万元
贷:租赁负债 0.76万元
借:租赁负债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凭证和会计报告内容的可比性等质量提出了新要求。近几年,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在不断变化。作为会计从业者,要加强对新业务的学习,努力提升业务能力,从而适应新时代对财务工作者的要求。结合新准则实施后的中石化核算会计实务,对相关分录及计量方法进行简单分析。希望能帮助相关人员初步认识和理解新租赁准则下企业租赁业务的核算,为在会计实务中更好地灵活运用打下基础。
往期推荐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755-88186625
电子邮件
admin@lanyu.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