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农业处于农业现代化的高级阶段,是我国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必须要走的道路。近些年来,我国在数字农业发展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然而同时也遭遇着许多亟待去解决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需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将目标对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方向,给予强有力的信息化方面的支撑,为农业实现高质量且可持续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让农民群众能够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以及安全感。
当前,数字技术正加速向各领域渗透并发展。它在全球范围内开启了一次具有革命性的数字化转型。在这一进程当中,我们要主动去适应这种潮流,提升数字化的生产力,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在数字化方面的发展步伐。尤其要面向广阔的农村沃土,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以此来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对数字农业农村发展予以高度重视。《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及《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文件接连被推出。农业农村部也先后印发了《“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等文件,以此来推动数字农业的发展并使其取得实际成效。大力发展数字农业,这已经成为我国的一个重要行动。这个行动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数字农业正逢其时
当前,数字农业正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农业数字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从第 44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可知,到 2019 年 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 8.54 亿人,互联网普及率是 61.2%。其中农村网民规模为 2.25 亿人,占整体网民的 26.3%,这表明农村互联网还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农业数字经济与制造业等行业相比是一片洼地,与服务业等领域相比也是一片洼地。同时,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2019 年)》中发布的数据可知,2018 年我国农业数字经济仅占农业增加值的 7.3%,这一比例远低于工业的 18.3%以及服务业的 35.9%水平。
第二,数字技术正加快向农业农村进行渗透与融合。新技术的新应用会加速对传统农业的各个领域以及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这样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出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具有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从而为农村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增添新的动能。我们推动农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同时要求全方位提升农业在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等方面的水平,促使农业加快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我国农业的综合效益与竞争力。数字技术对于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以及资源利用率的作用正变得越来越显著,并且在农业中的应用推广呈现出这样一个明显特征,即率先在经济效益较高的行业取得突破。
第三,农业数字化转型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农业数字化转型是解决“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必然选择。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将经验、知识和技术数据化,能够实现智能化、产业化、高效化生产,降低农业从业门槛,有效解决劳动力缺乏、行业风险高、生产效益低等问题。
我国数字农业发展的现状
数字农业属于数字中国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是通过创新来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也是抢占农业农村现代化制高点的一项战略行动。近些年来,我国在推动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方面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然而也遭遇了许多挑战。
从数字农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方面来看:其一,农村的网络基础支撑能力有了显著的增强。依据工信部所提供的数据,在 2019 年的时候,我国的行政村在光纤以及 4G 网络的通达比例上,都已经超过了 98%,提前将“十三五”规划的目标给完成了;而贫困村的固网宽带覆盖率达到了 99%,达成了在全球范围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农村网络覆盖。其二,数字农业农村的建设开始得比较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8 年我国农村电商市场规模达到了一定的金额。2019 年上半年其规模达到 1873.6 亿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长了 25.3%。行政村中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覆盖率达到了 64%。第四点是数字农业建设的成效开始显现。农业农村部在 9 个省份开展了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工程;推进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在全国开展了苹果、大豆、棉花、茶叶、油料、橡胶 6 个品种的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试点;已批复 13 个数字农业试点县进行建设;分三批认定了 210 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已迈入整省推进的新的阶段。2019 年 11 月时,18 个省份已整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成并运营了 34.6 万个益农信息社。累计培训了 73.7 万人次的村级信息员。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 7709 万人次的公益服务。开展了 2.6 亿人次的便民服务。实现了 254.1 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额。
从数字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方面来看:其一,核心关键技术的研发较为滞后。像传感器的国产化程度不高,其精确度、集成度以及抗逆性等方面都有待提升,并且动植物本体传感器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既没有研发出专用的智能芯片,也还没有构建起动植物生长模型。其二,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机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政务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程度不够,公共服务的信息化进程较为滞后。部省之间要联动起来,部门之间要进行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需要强化。全国性的数据共享平台以及全产业链的数据共享平台都还没有建立。第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来解决农业产业中的现实问题这方面还需要加强。生产环节的智能装备研发进展缓慢。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第五代通信技术(5G)等技术的融合集成程度不高。相关装备的操作便利性较差,并且价格较为高昂。四是农村缺少高素质的劳动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起到了制约作用。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农业劳动的强度较大,年轻人不愿意去从事农业工作,靠天吃饭的这种局面还没有从根本上发生改变,非常急切地需要推进农业生产朝着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经营朝着网络化的方向发展,管理朝着数字化的方向发展,服务朝着精准化的方向发展。另外,财政经费的保障存在不足的情况。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监测显示,2018 年全国县域在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的财政投入情况如下:有 25.2%的县域投入低于 10 万元;仅有 20.0%的县域投入在 500 万元以上。
更好发展数字农业的路径与措施
大力发展数字农业,要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攻方向。通过创新来驱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使农民群众能够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首先,要建设国家和省级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将重点聚焦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农业的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始终秉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以及应用导向的原则。加快构建起天空地一体化的农业数字资源体系。尽快启动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同时,鼓励并支持各个省(区、市)去建设省级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现有数据资源的整合工作,要尽快把涉农数据的权属明确下来,同时建立并健全市场主体共享数据的相关机制。尤其对于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农业项目,在立项的时候可以明确其数据共享的义务,在验收的时候也要把数据共享当作前置条件。
第二,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要做到条块结合。以重点农产品的全产业链作为主线来建设“条数据”,从苹果、生猪、大豆等重点品种开始着手,主动去探索单品种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的路径、模式以及可持续发展机制;以县域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为单元,在国家农业农村地理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块数据”。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循环体系,实现条块结合。积极去探索农业大数据的应用场景,与相关科研单位以及大数据企业展开合作,打造出信息服务产品,这些产品内容丰富、模式多样且载体多元。
第三,要加快数字农业技术的创新与转化。在进行相关核心关键技术的攻关时,需重点支持智慧农业技术的研发。同时,要加大数字农业领域中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推广力度,并且要尽快将农业传感器、智能装备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布局建设一些农业大数据试点示范县以及农业农村数字经济示范区,提前探索 5G 技术在农业农村里的应用场景,在全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展开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促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变为实际的生产力。
第四,要培育并壮大农业数字经济。将传统农业进行数字化改造,以此作为农业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阵地,全力打造数字农产品,从而提升农业的附加值。要深入地挖掘农村在推动数字技术产业化进程中的潜力,持续催生新的业态和模式。创新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要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要坚持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作为重点,大力发展内容电商,大力发展品质电商,大力发展社交电商,大力发展视频电商等。
第五,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这一工作。将政务、事务、商务信息系统的资源进行整合并共享,把这当作关键的“牛鼻子”工作来做。大力推动以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去开发那些农民喜爱使用、经常使用、容易使用且好用的手机 APP,促使手机能够尽快成为广大农民的“新农具”。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这一工程,期望在 2020 年达成全国行政村益农信息社基本全面覆盖的目标。着力加快构建“一门式办理”以及“一站式服务”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统筹开展城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利用工作。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的信息化服务。
课题组成员包括王小兵、钟永玲、李想、康春鹏、董春岩、梁栋、马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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