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还有四川省 2025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要求,同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的全称是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其国标代码为[具体国标代码未给出],主管部门是四川省教育厅。
学校层次为专科;其办学类型是民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为四川现代职业学院;证书的种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
学校严格实施了招生“阳光工程”。
并且,负责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学校组建了一个纪检监督小组,其组长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负责人。这个小组会在高职单招录取工作的全过程中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含普高类与中职类。招生专业以及计划是以省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内容为准。
化学试剂过敏的考生不建议报考生物制药技术等专业;嗅觉功能障碍的考生不建议报考生物制药技术等专业。
第四章 录取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之下开展的。它执行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这样的录取原则。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的加分政策。学校会依据加分以后所形成的投档成绩来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对于进档的考生,其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并且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分数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四川省所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来进行录取。
录取专业时,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得到满足。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会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而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会进行退档处理。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取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退档而产生的专业空缺计划,我校不会再进行递补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要求,此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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