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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析:租客损坏房屋赔偿责任的认定与处理

 2025年04月03日  阅读 2

摘要:基本案情2021年3月,阿辉把自己名下的房屋租给了小嘉。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每月租金1000元,保证金1000元。同时还约定,要是因为租客的原因导致房屋损坏,那么就由租客负责修缮并进行赔偿。之后小嘉办理了续租手续...

基本案情

2021 年 3 月,阿辉把自己名下的房屋租给了小嘉。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每月租金 1000 元,保证金 1000 元。同时还约定,要是因为租客的原因导致房屋损坏,那么就由租客负责修缮并进行赔偿。之后小嘉办理了续租手续,在 2023 年 1 月搬离了房屋。在退租的时候,阿辉和小嘉因为房屋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而报了警进行处理。公安部门现场执法视频显示,阿辉觉得房屋地板有划伤,沙发破损了,空调遥控器也丢失了等这些损失需要小嘉进行赔偿,并且他还表示要对房屋损失进行确认。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涉案房屋的财产损失修复价值是 9792 元。

2023 年 7 月,上街法院立案受理了原告阿辉与被告小嘉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阿辉提出请求,要求判令被告赔付其财产损失,同时赔付因房屋无法出租而造成的 7000 元损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规定被告需在本判决生效后的十日内向原告阿辉赔偿 4600 余元的损失,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被告皆不服并提起上诉,郑州中院将双方的上诉请求予以驳回,同时维持原判。接着,被告小嘉表示不服并提起再审,而郑州中院裁定驳回了小嘉的再审申请。

上述诉讼中未对案涉房屋中丢失物品的损失进行主张,所以原告小辉再次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上述诉讼中也未对房屋保洁费进行主张,故而原告小辉再次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上述诉讼中还未对精神损失费进行主张,因此原告小辉再次向上街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水费方面,原告阿辉在 2023 年 7 月交纳了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2 月的水费,总计 121.89 元。并且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由被告小嘉负担。上街法院根据案情进行判决,被告小嘉需向原告阿辉支付物品损失 200 元,同时还需支付水费 110 元。

阿辉提出了房屋保洁费这一事宜。从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原告阿辉在庭审中的陈述来看,双方都没有提及保洁费用这一项。正因如此,原告阿辉所主张的该保洁费用,法院不会予以支持。另外还有关于精神损失费这方面的情况。被告小嘉向原告阿辉发送的是在履行前期判决后所发出的不当言语。这些言语无法实际解决双方的纠纷,并且容易激化矛盾,对此本院持否定的态度。然而,由于被告小嘉的言论并未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原告阿辉所主张的精神损失费不应得到支持。

法官说法

国家倡导积极培育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诚信意味着诚实守信,它是人类社会历经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诚信注重诚实劳动,要求信守承诺,并且强调诚恳待人。友善则强调公民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以达到和睦友好的状态。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所具备的传统美德。在房屋租赁这一过程里,出租方和承租方都应当坚守诚信原则。在租赁的各个环节中,双方都要以诚恳的态度对待对方,并且信守承诺。对于屋内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以及物品损坏赔偿标准等方面,要事先进行明确的约定。出租方依照约定交付房屋之后,承租方应该按照约定合理地使用房屋,要尽可能地爱护房内的物品和设施。退房时需经双方确认物品等情况无误后再离开,这样能避免因屋内物品有损失而引发双方的争执。

另外,要提醒广大市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拥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身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权利。当当事人选择以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时,必须明确诉讼请求,首先要将有可能提出的诉讼请求全部罗列出来,以防因遗漏而导致增加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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