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技学院-物流管理与工程学院
20**-20**学年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责任书
(供:实验室主任与进入实验室工作教学的师生签约)
本安全责任书签约双方:实验室主任、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教师个人
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教学和科研等工作,需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这样做是为了预防事故并杜绝事故的发生,以保护学校师生的人身利益以及公共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文件精神,再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此签订本责任书。
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工作的师生是有关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实验办公室需要把安全工作归入实验室的总体安排之中,并且要将其落实到日常的教学工作里,也要落实到日常的科研工作里,还要落实到日常的管理工作里。
每个实验室的安全工作需专人管理且专人负责。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要签订安全责任书,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未签订安全责任书的教师不能到实验室上岗工作。
实验室安全工作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开展科研、教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对进入本室进行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依据实验项目的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且将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认真执行《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若人员未经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且考试合格,就不可以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各实验室需要配合学校以及学院去制定消防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制定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以此来提升自防自救的能力,增强消防、安全方面的意识。实验办公室应随时消除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
要遵循“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实验室的钥匙原则上由该实验室的责任人进行统一管理。如果教师或学生确实因为教学、科研的需要而要单独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职责。若未完成上述手续,实验办公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实验室需加强对水、电、气的管理。不准出现超负荷用电的情况。若非经用电管理部门允许,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乱接、乱拉电线,也严禁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在电源、电闸下方,禁止摆放易燃物品,以防电源打火引发火灾。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气开关。
遇到突发事件时,需严格依照《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来执行。实验办公室一定要制定并落实关于消防以及各种安全方面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事故,应立刻积极地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把损失尽力降低到最低的程度,同时要及时按照规定向学校安全主管部门进行上报。
这份责任书有两份。一份由实验室主任持有,另一份由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个人持有。
实验室名称为物流综合实训室,它位于第一教学楼的 A102 处。
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师生进行了签名,实验室主任也进行了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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