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在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发给你们,你们要认真地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任何问题,就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者交通部海事局取得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为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依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 号),制定此办法。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共同印制。印制的时间以及数量是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与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来确定的。
书的管理工作接受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了一些海事机构,这些海事机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这些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其管理工作。
船舶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其中,初级证书包含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 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
书考试与评估,通过考试和评估且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之后,才可以向适
向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那些已经取得了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能够直接去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存在对应关系,该对应关系可在附件一中查看。
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由船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本人提出申请,且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进行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时,需要向海事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3. 逐步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以最终获得该证书。
(一)受理申请,
(二)核查适任证书档案;
(三)审批;
(四)证书制作;
(五)证书核对和盖章,
(六)证书发放;
(七)归档。
海事机构在接到申请之后,需要在 15 个工作日内把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完毕。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空白证书管理事宜,是按照船员适任证书空白证书的管理要求来执行的。
在照片处加盖船员证书专用章钢印,同时地方海事机构加盖行政章钢印。
第十三条,船舶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果遗失了,应当向原来颁发证书的机关进行报告,同时申请办理补发的相关手续。
这份档案是关于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然后把该统计表报送至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和交通部海事局。
申请船舶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证书的工本费。
第十七条,取得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这仅仅表明持证人通过了相关考试或评定,但不能替代船舶相关的工作或其他要求。
员适任证书在船舶上使用。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参加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标准考试,并且取得相应船员(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
(一)100总吨及以上或220千瓦及以上海船船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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