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为了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建立起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与识别机制,制定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银发〔2020〕289 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如今该办法已正式发布。《评估办法》是《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301 号)的实施细则之一。它是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认定的依据,同时也是对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附加监管要求、恢复与处置计划要求以及实施早期纠正机制的基础。
其三,明确评估流程。每年会确定参评银行的范围,接着收集参评银行的数据并进行测算,之后提出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初始名单,同时结合监管方面的判断,对初始名单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最后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予以发布。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答记者问。
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目的是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框架,建立起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与识别机制。随后,有关部门负责人针对《评估办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评估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08 年的国际金融危机显示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具有规模大的特点,其复杂程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联度较为强烈。一旦这类机构出现问题,便有可能对金融体系造成较强的传染性,并且对宏观经济的运行也可能产生较大的冲击。所以,自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大而不能倒”的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 年开始,金融稳定理事会每年都会发布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的名单。并且,已经构建起了较为明确的监管政策框架。依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发布的框架指引,各个国家也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IBs)的监管政策框架。
2018 年 11 月,党中央和国务院表示同意。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以及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此意见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在评估识别、附加监管以及恢复处置方面的总体制度框架。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体系占有重要地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4 家银行已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制定了《评估办法》。该《评估办法》为后续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以及实施附加监管要求奠定了基础。
如何评估我国的系统重要性银行?
《评估办法》明确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相关事宜。明确了评估方法,明确了评估范围,明确了评估流程,明确了工作分工。从规模、关联度、可替代性和复杂性这四个维度,确立了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评估指标体系。在进行具体评估时,会向参评银行发送数据报送模板以及数据填报说明,会收集参评银行的数据,并且会开展评估工作。
当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之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评估办法》发布后,有哪些后续监管措施?
《评估办法》发布之后,人民银行会与银保监会一同来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附加监管要求。从附加资本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将建立早期纠正机制,推动降低复杂性和系统性风险,建立健全资本内在约束机制,提升抵御风险和吸收损失能力,提高自救能力,防范“大而不能倒”风险。具体包括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在制定并实施附加监管要求时,会充分对宏观经济形势进行考量,也会充分考虑银行资本补充的需求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因素,然后合理地安排出台的时机。对于不同组别和类型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依据其经营特点以及系统性风险的表现,会采取分类的措施,使附加监管实施方案与不同情况相匹配,并且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安排,以此来确保政策的影响是中性的,能够稳妥且有序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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