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8 日,北京市旅游委网站进行了通报。通报的内容是 12 家旅行社存在未使用电子行程单的违法行为。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将会依据《北京市旅游条例》,按照程序依法作出处罚。
开展了天安门地区旅游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
检查发现,北京嘉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 17 个团组存在未按规定填报、使用电子行程单的违法行为。
市旅游执法大队此前已查处了北京珏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未使用电子行程单违法行为,同时也查处了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未使用电子行程单违法行为。
8 月 16 日下午,北京市旅游委行管处与执法大队一起对部分旅行社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北京市旅游执法大队已经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正式立案,并且将会依据《北京市旅游条例》,按照程序依法给予处罚。
今年 8 月 1 日开始正式施行的《北京市旅游条例》第 25 条规定得很明确。规定指出:本市针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活动这一情况,实行电子行程单管理。并且旅行社需要在旅游行程开始之前,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的备案。旅行社有明确规定,未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的话,旅游行政部门会责令其改正,同时处以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且还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如果情节严重,就会吊销旅行社的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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