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发布了 2020 年公开征集公办在职在编教师支教志愿者的公告。
广大教师:
为做好 2020 年深圳市罗湖区选派优秀教师赴省外及省内对口县、市开展支教帮扶工作,经过研究。决定公开征集一批优秀的教师支教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条件
深圳市罗湖区的公办学校,包括区教科院、中小学以及幼儿园,其在职在编的教师都能够进行申报。
二、支教地点、时间
近年来,根据省、市支教工作的要求,支教的地点包括西藏、新疆、广西百色(隆林、西林)以及省内的对口县、市。
西藏支教的时间通常是 0.5 年到 1.5 年;新疆支教的时间通常是 1.5 年;广西百色(隆林、西林)支教的时间通常是 0.5 年到 1 年;省内对口县、市支教的时间通常是 1 年到 2 年。
三、支教要求
支教教师需承担学科教学任务,还要开设讲座等活动,并且参与校本研修等诸多事宜,应积极提升所在支教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以此提供服务。
支教教师要听从当地教育部门的领导,也要听从受援学校的领导。不能向受援学校提出和工作没有关系的要求。在支教期间,不能再承担原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支教待遇
支教期间可享受我市同级同类人员的各类福利待遇,同时也能享受受援地同类同级人员的地区津贴。会办理一次性人才意外伤害保险,并且会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关于支教教师的节日慰问、休假、探亲以及医疗费用报销等事宜,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支教工作的时间能够累计成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资历。在此期间取得的业绩成果,经过审核之后,可以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并且予以确认。如果支教之前已经评审获得了高一级的职称,但是尚未被聘用;或者在支教期间,在受援地评审获得了高一级的职称,而单位又有岗位空缺并且需要聘用,那么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予以聘用。支教教师在职称评聘方面应被优先安排,在职务晋升等方面也应被优先安排,且是在同等条件下。
支教教师的年度考核,在没有特殊情况时,要么在支教当年,要么在支教的第二年,从原则上来说,应该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优秀”等次,甚至可以有多次(包含一次)。
(四)教师在支教期间,不转户口、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五)其他未尽事项,以具体支教批次通知为准。
五、征集办法
以公开报名的形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如实填写《深圳市罗湖区 2020 年支教教师申报汇总表》(具体可查看附件),然后将其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支教地区+本人姓名”),报名的截止时间是 2020 年 6 月 10 日。罗湖区教育局会依据支教任务的具体学科需求以及志愿申报的先后顺序,在征求申报个人和单位的意见之后进行统筹安排。
附件:
1、2020年罗湖区教育系统赴新疆、广西支教岗位相关要求
2、2020年深圳市罗湖区支教教师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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