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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它用于奖励那些表现十分优异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其资金是由中央财政提供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一名学生每年 3 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一名学生每年 2 万元。评审的时间是在每年的 10 月份。依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东农学字〔2017〕13 号)这份文件。
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包含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其奖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被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一志愿录取且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在前 50%的可获得 8000 元奖励。
二是调剂生的资助事宜由校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择优确定名额,每人资助 5000 元。
硕士二年级和三年级有学业奖学金。硕士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学业奖学金是针对硕士生总数的 30%进行发放的。该奖学金的金额为 8000 元。
硕士二、三年级有学业助学金。此助学金在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中进行评选。其中包括甲等学业助学金,占硕士生总数的 20%,资助金额为 6000 元;还有乙等学业助学金,占硕士生总数的 20%,资助 4000 元;以及丙等学业助学金,占硕士生总数的 30%,资助 2000 元。
3. 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能得到奖励。
博士二、三年级的学业奖学金分为:一是一等学业奖学金,占博士生总数的 20%,有相应的奖励金额;二是二等学业奖学金,占博士生总数的 40%,也有相应的奖励金额。
博士二、三年级有学业助学金。此助学金在未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中进行评选。评选范围是博士生总数的 40%。获奖者可获得 5000 元奖励。
评审时间是在每年的 11 月份。其具体执行依据是《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农学字〔2017〕14 号)文件。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用途是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除外。博士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每生每年 13,000 元,硕士研究生的是每生每年 6,000 元。学校会按月(每年按 10 个月发放)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拨付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个人的学校指定银行卡里。依据的是《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农学字〔2017〕16 号)文件。
研究生助研津贴
为了进一步使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得以完善,我校拟定了《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和助研、奖励津贴改革实施办法》(东农研字〔2012〕1 号)。其中,“助研”津贴的发放对象为我校所有已注册且在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依据是《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及津贴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5〕77 号)文件。
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向学校或学院进行捐赠并设立的奖助学金被称为社会专项奖助学金。这种奖助学金专门是用来奖励优秀学生或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的,其目的是帮助这些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是社会专项奖助学金的主要奖助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包含学费贷款与住宿费贷款,按照经办银行的相关规定,每人每学年的贷款总额最高不会超过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而实际发放的金额是由经办银行以及保险公司最终来确定的。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这两种类型。其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让学生在当地的教育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的。无生源地的学生如果有国家助学贷款需求,可以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在学生处于在校期间,会采取一次进行申请,由银行一次性给予全额授信,然后按照分期的方式进行借款和发放,以此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 附:黑龙江省学生资助政策 //
希望东农的生活能成为同学们一生中最为美好的时光,希望东农的收获能成为同学们一生中最为巨大的财富。
制 | 夏天宇
监制 | 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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